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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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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欢迎借鉴参考。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的部署,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根据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遏制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镇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来抓,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按照上级统一布置,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这项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完成各项任务。

  二、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对黑恶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精准摸排、固定证据,将威胁整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胯境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对这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同样列为打击目标。

  (二)要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简称“四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和管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尤其是黑恶犯罪分子不少是年轻人和辍学青少年,必须做好校园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完善与教育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开展教育警示讲座,在未成年中弘扬社会正能量。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毒人员的管控、追踪和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进一步强化对“四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网格员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

  (三)各村、社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利用春节人员回乡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多动,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各级干部对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举报、采用合适的方法制止,要勇于与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做斗争。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村社干部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镇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关,牢牢把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法治、平安建设要求,落实依法治县各项部署,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2018年深入推进,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打击“村霸”、市霸、行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气氛。2019年巩固攻坚,夯实社会基础,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山”,继续深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20年决战决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工作重点

  把打击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觉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十类黑恶势力: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各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等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校园秩序维护、非法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抢拐骗”及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查收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依法严惩,净跨形成压倒性态势

  全面摸排核查。各村、各单位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乡纪委、乡综治办、乡警务区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乡警务区要充分利用上级的大情报、大数据信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在重点人员、场所、行业、领域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线索。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反映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建立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制度,严格落实线索摸排责任,实行涉黑涉恶线索常态化滚动排查。

  (二)坚持综合治理,净化黑恶滋生土壤

  1.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各村、各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危害农村治安、软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2.充分发动依幸群众。要充分发动网格员、信息员、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安保人员、“红袖标”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邮箱和专门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上报乡警务区,并由警务区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杜绝打击报复行为,维护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方式,适时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提高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乡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8-24670100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每年扩增一批先进支部、提升一批中间支部、整顿一批后进支部。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干部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要限期整改、配齐配强;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要找准症结、及时处理;对“村霸”、宗族势力干扰村务、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加强联系指导,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改观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乡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对整改提高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对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责成限期转化。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乡党委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辅修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全乡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横幅、标语、展板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展示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场。乡综治办要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专项行动和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要在乡党委和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职责。

  (二)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队伍和巡逻队伍,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巡逻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及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警务区。

  (三)乡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综合考核,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村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村和单位应发现问题而没发现、发现的问题不上报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县级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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