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稽查个人工作计划模板【五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计划,就等于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方法,就有了工作的标准流程。就不会出现先射击后画靶子的情况,打到哪儿就算哪儿。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卫生监督稽查个人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监督稽查个人工作计划模板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20〕45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单位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稽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稽查任务,确保稽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稽查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卫生监督稽查是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在卫生监督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稽查是手段而非目的,要通过稽查促进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各地要对照有关制度和措施,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
(三)认真做好专项稽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和信息报送。各地的稽查工作要围绕重点工作,以稽查工作安排为契机,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总结,形成各自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机制。请各县市区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稽查工作的自查总结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全市的督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市专项稽查工作总结(含有关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及对各单位的抽查打分表格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卫生监督稽查个人工作计划模板二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2020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围绕我市2020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潞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20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四、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卫生监督稽查个人工作计划模板三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合法顺畅的卫生许可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发和管理卫生许可证,杜绝超出职责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和不经合法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现象。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本单位的统一着装制度和违纪追究制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保证监督执法的合法性。
二、稽查内容
(一)投拆举报稽查: 重点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反馈、反馈是否及时、投诉举报案卷归档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流程是否规范、许可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准确、许可时限是否合法、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使用和制作规范性、自由裁量公平公正合理性、案件评查情况以及案卷归档情况进行稽查。
(四)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重点对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等进行稽查。
三、稽查方式
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监督员着装风纪稽查, 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稽查 。
卫生监督稽查个人工作计划模板四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卫生法规和制度,防止病从口入,促进食堂做好食品卫生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切实执行食品卫生法,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工作管理,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接受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对食堂卫生工作的监督,做好食品卫生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对食堂的环境卫生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收集教职员工关于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办法。
三、学校分管领导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录。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物品摆放、食品储藏、进货台账、原材料存放、留样、卫生设施、操作卫生、餐具消毒、设施设备、除“四害”装置和饭菜出售及服务质量等内容,具体如下: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墙面、门窗整洁无污渍、灰尘。
2、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由正规厂商提供,索证齐全。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
4、食堂的“三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5、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6、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7、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8、每餐供餐的饭、菜是否按规定留样存放检查。
9、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10、每月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消防知识的培训。
1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做到持证上岗,发现有传染性疾病者,立即停止相关工作。
12、对干副原料等食品进行检查,对已经存在变质、已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要立即清理并作相应的销废处理。
定期对食堂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做的差的进行批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指出,并立即改正,对仍不改正的进行适当处理。
卫生监督稽查个人工作计划模板五
根据省卫生厅202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我市职业、放射卫生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动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与安监、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本辖区招商引资信息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狠抓职业危害源头控制,从源头上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加强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控制新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针对本地职业危害因素较重的煤炭,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接触职业比较严重的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在宣传方式上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车间宣讲、培训交流、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厂矿企业、车间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重点加强对水泥、煤炭、化工、汽车配件喷漆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证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服务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有关档案是否健全、体检结果是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反馈。
5、举办一次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6、开展一次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情况,以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全面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查,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所有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放射防护效果监测评价,对防护不合格的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改造措施。
二、目标要求和时间安排
1、1-2月份对2020年监督检查企业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分析辖区内职业危害因素分布的接触人群特点,确定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3-4月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有毒有害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用人单位2020年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监督覆盖率
要达到10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达到100%,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50%,市级达到70%。
3、5月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举办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班。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4、6-7月开展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效果监测、改造和评价,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要达到:《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达到10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70%,市级达到100%,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改造率和防护效果评价率达到100%,改造合格率县级达到90%,市级达到100%。
5、8-9月开展一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职业病的体检,诊断、治疗和信息反馈工作。
6、10-11月集中力量进行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验收,对上半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放射诊疗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提出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7、对各县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对全市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