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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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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那检察院工作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全部内容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全市检察工作的回顾,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瓷都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基点,主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把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涉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6人,同比上升13.7%;提起公诉1567人,同比上升18.5%。二是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悔罪表现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73人,决定不起诉52人。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共促成59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三是积极探索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信访案件妥善处置机制。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创新推出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在重点乡镇、主要街道、社区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17个,聘请检察联络员192名,进一步延伸了检察工作触角。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258件,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进京访”。四是逐步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市检察院制定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初查风险评估制度》,针对执法办案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进步动力。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开展,共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29人。二是适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如乐平市检察院针对征地拆迁难题,结合办案形成了《关于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后,市政府根据报告中的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征地拆迁非法行为的意见》、《关于规范征地标准的实施意见》,改变了过去征地标准不一、价格不一等问题。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特别是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市院主动派出了四个部门的8名干警深入8所学校,帮助他们查找安全隐患,共商改进对策。市院自身的综治工作连续两年位列全市前茅。四是高度重视涉检舆情动态。建立了涉检网络舆论快速反应机制,成功处置了犯罪嫌疑人陈联贵在市公安局审讯室留置盘问期间“晕倒死”的网络舆情事件。

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提前介入制度、案件定性改变复核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报备报批制度,不起诉案件、请示案件检委会讨论制度,完善疑难案件部门会诊制度。推行讯(询)问笔录电子化,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二是探索建立检察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执法档案的管理规定》,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三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不定期邀请省院有关业务骨干和法院部分刑事审判人员,与我院反贪、反渎、控申、侦监、公诉五部门联合举办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座谈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的个案质量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内容。四是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洁从检教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巡回展”,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出台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惩防体系制度汇编》和《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加强了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定期对警用车辆管理、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没有发生一起干警重大违纪事件。以来省民调中心组织的四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连续四次获得全省各市分院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一名。

二、以深化反腐败斗争为重任,切实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把加大查办力度、完善防控机制、创新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查办力度,办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切实做到有案必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8件4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9件9人。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查办大案26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下同)89%;要案7人,占13.3%。三是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窝、串案23人,占51.1%。如市院根据省院指令查处的原九江市交警支队考验中心主任汪顺国(正县级)等3人职务犯罪窝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和震动,达到查一案、带一串、端一窝的效果。

完善防控机制,力求发案率的减量。一是确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工作分析研究制度”,共享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办案发现并帮助相关部门堵塞制度与管理中的漏洞,以办案带动预防。二是依法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工作。如浮梁县检察院在三贤湖项目中,积极参与苗木采购的定价审核,为政府节约了资金400万元。三是针对重大投资、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开展了对农村公路建设和乐平市重点工程建设两个专项预防调查。昌江区院对发电厂国家重点工程、珠山区院对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浮梁县院对三贤湖工程等国家、市重点工程进行同步专项预防,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102件1689家单位,有67家单位被取消了参加投标资格,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创新警示教育,提高敲警钟的质量。市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为团长的8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7场,受教育人数达余人,此项活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就此项活动的开展均作出了批示。浮梁县检察院与当地县委党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大纲。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2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14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撤案6件6人,现已撤案5件5人,较上一年同期上升500%;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案件36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200%。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做到件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复查案件主要证据。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8件次。开展了对公安机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两起执法不当的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强化审判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建立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在刑事审判监督上,依法抗诉15件,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获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上,提出、提请民行抗诉6件,法院现已再审改判6件(含去年结转);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多元化监督模式和途径,督促起诉16件。

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对35名不符合减刑条件、16名不符合假释条件和6名不符合留所服余刑条件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先后组织开展了假释罪犯、保外就医罪犯、脱管漏管罪犯的专项核查活动,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就羁押单位的劳动时间和医疗卫生条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监管单位规范文明执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与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监管工作问题,推动监管工作上新水平。

在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以创新为动力,借创新添活力,靠创新谋发展,切实增强诉讼监督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调解机制;刑事立案后拟撤案或作其他处理,刑拘后未提请逮捕的案件须报检察机关审查的捕前监督机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专项执法检查的监督机制;融法制教育、慎捕慎诉、社区矫正、完成学业等内容的未成年犯帮教工作机制;精细化量刑建议工作机制等。

四、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健体强身”,努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始终扭住队伍、基层、科技三个有力抓手,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以人为本,检察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检察官宣誓、学习检察官应知应会常识、举办专题讲座、演讲及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公正执法理念。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市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通过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新推出“轮值监督员”制度,由干警选举一定数量的监督员轮流列席院党组等重要会议,以便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三是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注重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三年前上升了81%,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先后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152人(次)参加各类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继续采取举办诉辩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件评选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提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涌现出“全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一等功臣许文军、“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程家敏、“全省三八红旗手”孟艳等先进典型,乐平市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四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选择活动载体,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市院专门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表彰先进奖励办法》,大力激发广大干警的创先争优热情。五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努力营造以学为先、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书画、摄影、征文、登山和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检察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广播、影视、内外网等平台以及编制瓷都检察宣传画册,进一步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有力。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解决制约检察工作新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双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听取基层院检察长述职、开展巡视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积极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支持协助地方党委配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二是继续实行市院领导挂点联系和各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基层工作,市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挂点领导经常深入基层院检查指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一院一品”工作,通过多次召开“一院一品”工作座谈会、现场督导推进会,努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工作品牌。市院率先,每个基层院检察长随后分别做客景德镇市电视台《昌南对话》栏目,以访谈的形式介绍“一院一品”特色检察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肯定。

科技强检,检务保障能力日益提升。两级院均完成了二级专线网和三级专线网建设,检察专线网络应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院全部建立了内、外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中应用日益广泛,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启动了职务犯罪信息平台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市两级院经费保障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以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依法制约,真正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务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或座谈11次,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7月份,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参观,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肯定和表扬。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事项和转办案件38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邀请参与执法检查、评议案件质量、观摩庭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律师法,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注意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少数干警的一些不规范执法行为抓早抓严。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市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两级院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了7次集中监督检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创新,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关于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安排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xx”规划良好开局,推动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及时发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抓好检调对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力求实现和解结案,促进社会和谐。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完善和落实检察长接访、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息诉罢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的安置、帮教和管理工作,做好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

第三、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坚决打击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法律监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做好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群众满意度测评、案件当事人回访等工作,紧紧依靠群众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过程。

第四、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破解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第五、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刑事和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强化侦查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有限监督、事后监督等原则;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违法犯罪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

第六、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以“推优秀、扬品牌、促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活动,带动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第七、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工作,并根据省检察院的要求,开展首次人民监督员的选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顺利实施“xx”规划,实现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年全市检察工作和~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xx、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X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

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XX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__年工作回顾

20__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转隶成为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56616人,提起公诉1692846人,同比分别下降2.3%和0.8%;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447940件次,同比上升22.4%;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160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服务、促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细化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定罪标准。新疆反恐维稳任务繁重,我们跨省抽调检察官赴疆支持严格依法办案。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59717人,同比下降5.9%。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61478人,同比下降6.9%。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2973人。依法维护网络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929人,同比上升29.3%,会同公安部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郭世闵、席欢等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起诉利用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5003人,同比上升41.3%。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驾车撞人、砍杀无辜等重大恶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批捕起诉。针对近年来多有发生的严重妨害公交车辆安全驾驶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惩处,法治社会谁都不能任性。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通告,制定指导意见,明确11类打击重点,对69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已起诉10361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202人,已起诉50827人。洛宁“十八兄弟会”、闻喜“侯氏兄弟”、白城史淼等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的涉黑团伙受到严惩。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9154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2117件。推广浙江、江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起诉350人。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与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和生态环境部会商,研究制定“8条意见”。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严惩非法集资和涉地下钱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974人,同比上升10.9%,同时力促追赃挽损。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挂牌督办32起重大典型案件,起诉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8325人,同比上升16.3%。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160人。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推广山东、广西、四川、甘肃等地做法,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214户4905万元。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规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42195人,同比上升21%。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举措”,指导安徽、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案件,共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会同全国工商联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从已发3个司法文件中归纳出11项具体检察政策,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强调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将4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参照。对张文中案依法提出改判无罪的意见。直接督办涉产权刑事申诉68件。坚持实事求是,全案错了全案纠正,部分错了部分纠正,既不遮丑护短,也不“一风吹”。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证据收集审查等规范。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092人,已起诉9802人,不起诉250人,退回补充调查1869人次,不起诉率、退查率同比分别下降9.5和37个百分点。依法对__、王三运等32名原省部级以上人员提起公诉。积极参与许超凡、蒋雷等“百名红通人员”追逃,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1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案赃款必须追回。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2360人,同比上升5.5%。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吉林检察机关依法批捕18人。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办理影响中小学、农贸市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北京、内蒙古、四川、云南等地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5万余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得到整改,让群众点外卖更放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5205人、不起诉8332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同比分别上升6.9%、13.8%和16%;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29350人、起诉39760人,同比分别上升4.4%、下降8.8%;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去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就此案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检察建议,并请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将一起抗诉改判案作为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针对校园暴力发布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劝阻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四级检察院1796位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机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审查后不支持申诉的58181起信访案件,耐心释疑解惑,使当事人信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以案释法,改版并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13件。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二、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1645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2572人,同比分别上升4.5%和25.5%。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检察机关建议适用该程序审理的占98.3%,量刑建议采纳率96%。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诉343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4.1%。对发现的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错的同时深刻总结教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李锦莲故意杀人案”“邹俊敏贩卖毒品案”均得到改判。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2215件、撤案18385件,同比分别上升19.5%和32%;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8744件次,同比上升22.8%。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50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244件,同比分别上升7.2%和8.4%。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9287人次,同比上升38.9%;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64106人,同比上升26.8%;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3031人,同比上升7.2%;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464件,同比上升33%,促进执行28052件,执结金额5.5亿元;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脱管漏管减少,去年纠正4439人,同比下降36.8%。针对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暴露出派驻监督敏感性不强等问题,总结12省份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经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立了“派驻+巡回”检察方式。

重视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抗诉力求精准。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对确有错误的其他个案,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纠正。共提出民事抗诉3933件,同比上升25.1%,法院已审结198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149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87件,同比上升32.1%,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213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3件典型案件提出抗诉,同比上升6.5%。就监督案件反映出的民事公告送达不尽规范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严惩虚假诉讼。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监督纠正1484件“假官司”,同比上升48.4%;对涉嫌犯罪的起诉500人,同比上升55.3%。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814件,同比上升12.7%;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批捕2376人,同比上升36.9%。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7件,同比下降15.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0件,同比上升50%。重点监督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提出检察建议6528件,已采纳5117件。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去年10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权,这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设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意见,促进规范履职,已有20个省区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71人。

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监督有关执法司法机关纠正1011件,同比上升37.8%。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推广网上异地阅卷和会见,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10.9万人次,尽可能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邀请14184名律师轮流驻点检察机关,参与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共同维护好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我们牢记党和人民嘱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探索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开局效果良好。全年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59312件、食品药品安全41118件、国有财产保护1002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648件、英烈权益保护57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万吨;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40万千克,假药和走私药品9606千克;督促追收国有财产257亿元;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本质是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各方面有力支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检察公益诉讼专门作出决定,该省检察机关专项调查387家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问题,发现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132件;对公益受损案件,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机关履职,取得良好成效。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等问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与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会签协作意见;河北、上海、广西、陕西等地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全国县级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已做到全覆盖。

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检察机关诉前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促使有关主体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仅能够及时保护公益,而且能够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02975件。其中,公告督促有关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1254件,97.2%得到采纳,更多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长沙市柏家洲地处湘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污水直排。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全力落实,迅即搬迁岛民、拆除违建、清理餐饮船舶,携手打了一场“碧水保卫战”。

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就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共提起公益诉讼3228件,法院已判决1526件,支持起诉意见1525件。重庆市荣昌区濑溪河沿岸禁养区内286家养殖户违规经营,直排畜禽粪便污水。检察机关向16个镇街发出检察建议,对其中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古昌镇政府提起公益诉讼,获得庭审支持,促进了禁养区内河流污染的全面治理。

用法律捍卫英烈尊严。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对21起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发出公告或当面征询意见,促请英烈近亲属起诉,对未能提起诉讼的,江苏、山东等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6件,均获采纳,维护了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

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员轮训和专题网络培训,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职责,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大力弘扬“改革先锋”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等英模精神,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

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首先解决检察机关自身跟不上的问题。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改起。针对批捕、起诉职能关联性强,分别行使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监督案件大量积压,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忠实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和法律赋权,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去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地方检察机关同步部署。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逐步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将一起涉及苏豫皖三省水域污染案指定相关检察院异地办理;支持上海牵头探索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制定20__-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46项重要改革举措深受关注和期待。

创新推进业务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7万人次,同比上升7.9%。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规范办案上作表率。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713人次,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全部列席。建设基层检察院直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业平台“检答网”,解答各类问题1.1万个。重视“智慧借助”,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103名专家学者、法律界代表委员、律师等,组建办案咨询委员会;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扎实提升办案专业水平。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坚持刀刃向内,分两轮对9个省级检察院党组、机关4个厅级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视,在全国检察长会上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真红脸、真出汗。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774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同比上升44.4%。通报49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五、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人民检察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召开四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首次接受专题询问。主动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沟通,认真负责提出立法建议。精心办理124件代表建议,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的群众信访事项,用心办理好、反馈好。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3293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聘请98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365名代表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全国政协委员视察调研。47件政协提案都认真办结并答复。逐一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充分沟通交流,诚恳听取监督意见。与全国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调卷审查,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773人,同比上升15.9%。重视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创新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获得支持。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226万条、法律文书111万份,公正与否,百姓评价。“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3.5万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大检察官说”“守护明天”等亮相中央媒体,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在新疆召开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发展推进会,制定检察对口援助“30条意见”,落实检察援藏援疆援青和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安排。主动融入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提供有效法治服务。

我们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各级妇联协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21949人,同比上升6.4%。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36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054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105.2%。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1478人,同比下降6.1%,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5439人,与前年持平。助推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持续严惩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起诉3202人,同比下降29%。

我们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人大代表联系,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着力服务军民融合发展。起诉涉军犯罪407人,同比上升20.4%。对122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建起工作机制,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我们牢记同胞亲情,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起诉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10115人,同比下降25.9%。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合作。指导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

我们积极融入全方位外交布局,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承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加强与东盟成员国、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和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务实合作,深化中越、中哈、中尼等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努力为全球治理作出中国贡献,使中国法治智慧、中国检察声音传播更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在基层尤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不少市、县级检察院人才进不来、留不住。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需要高度重视。六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有的改革举措没有落地,有的在执行中走样;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__年工作安排

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关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最要紧的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第一,把握“稳进”这个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服务。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和传销等犯罪。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虚开发票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依法平等保护,健全源头预防涉企错案机制,让企业家有持久的安全、可靠的预期,放手经营发展。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配合做好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下篇文章。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

第二,把握“落实”这个重心,推进重大部署落地生根。凡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都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决贯彻,一丝不苟、一抓到底。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规范行使职权,着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细化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抓实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推动改革在更高起点取得新突破,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不符合条件的退出,符合条件的补进。严格规范司法改革,重要检察改革举措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统筹研发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第三,把握“提升”这个目标,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健全司法办案、工作指导、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办出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增强民事检察工作实效。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注重督导规范,探索拓展办案范围,更加注重质量效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严字当头,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系统内巡视巡察,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强化上级检察院领导、指导责任,深化基层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建设,人财物保障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夯实检察为民根基。

各位代表,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40年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彰显。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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