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防火活动策划方案
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宣传落实好消防法规,彻底消灭火灾隐患,促进、推动社会的安全防火工作,为生产顺利运行提供安全保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会防火活动策划方案四篇,欢迎阅读。
社会防火活动策划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冬防工作的指导原则,更加深入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相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秦山”的安全工作理念。全面推动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措施的全面贯彻执行。为通信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冬防时间
从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3月30日结束。
三、工作任务
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加强领导,决不能有麻痹思想,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考核政绩时对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2、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积极投入到冬防活动中来,彻底消灭火灾隐患。
3、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深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4、要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机房、基站、营业厅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培训,达到消防部门要求。
5、检测维护现有消防自动报警和气体灭火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工作状态,遇突发事件达到好使、好用。
6、开展冬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除火险隐患。
7、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工作机制,重点要抓好通信机房、无人值守基站的安全防火工作,根治火源和电源的安全检查。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一切设备和电源线路进行一次彻底检查,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市公司综合部统一解决,在没解决之前,要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万无一失。
8、各单位要保管好公司配发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要达到每位员工都会使用。在冬防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许在室内外使用明火,对施工所用电焊等高危作业,必须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运用。
9、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对冬防期间各种违反消防法规和不安全行为的要从重处罚,对火险隐患整改不利而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层层追究,追查到底,依法查处。
社会防火活动策划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加快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努力提高教育系统防控火灾整体能力,确保消防安全,为创建“平安医院”,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高石麟院长任组长,吴莉娟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务科,具体负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20--年12月12日起到20--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报告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上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火灾形势,查找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运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冬季防火的重要性和防火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冬防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2月至20--年3月)
各科室要围绕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这个目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人人参与,个个有责。二是积极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宣传,使消防安全知识进科室。三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备齐灭火器材,并通过演练使教职工都能熟练使用。四是实施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开展大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科室,不忽视任何一个问题,不遗漏任何一个安全隐患。五是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登记,全力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六是加强值班巡查。突出抓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报告阶段(20--年3月)
及时总结冬季防火工作情况与经验,并在20--年3月10日前将冬防工作总结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明确责任,强化落实。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作为该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总务科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畅通渠道,及时反馈。院防火办、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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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防火活动策划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局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牢牢把握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曾强师生的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加大学校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力度,落实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
学校高度重视春季校园防火工作,为确保今年春季校园防火工作的广泛开展和顺利进行,成立春季校园防火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范湘华(校长)
副组长:万凌(副校长)
成员:杨冬杰(教学主任)
罗强(食堂负责人)
任娜(德育主任)
三、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按照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春季校园消防安全。促进我校持续安全稳定发展。
1.切实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全校消防安全。
2.切实开展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是针对校内薄弱环节,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二是结合学校防火工作实际加强对教学楼的安全检查。
3.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对春季排查出来的新的重大火灾隐患,立即督办整改到位。
4.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春季引发火灾的因素和频率大大增加,学校各部门、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对于师生的生命安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的稳定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做好前后教学楼的日常检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火灾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确保不发生重要信息迟报、漏报情况,并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相应的情况汇报和总结。
社会防火活动策划方案4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