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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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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区建设调研方案五篇,欢迎阅读!

社区调研方案1

为认真贯彻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在我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区政协联合组织部、民政局等12个区直相关单位成立调研课题组,从3月13日开始,深入民政局和兴门、宝泰、莲新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对社区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对我区社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现状

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区从--年在中城街道开始先行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建成45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属纯居型社区33个,村改居型社区12个。一批单位和个人荣获上级各类表彰,区社区志愿者协会、东城街道社兴社区居委会分别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者协会先进单位”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中城街道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东城北龙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东城松涛、南城兴晖等10个社区被评为“龙岩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两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称号,一位同志荣获“省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目前,中城街道正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南城街道溪南社区居委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打牢社区建设基础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意见》、《新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领导管理机制。各社区还吸纳了驻区单位领导加入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街道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运行机制。

2、认真组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原有居民区规模小、设置不合理、资源分割等问题,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居委会进行了重组调整,建立了新的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一大批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组织。目前,全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平均年龄47.9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1.01%,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

3、加强管理,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社区各项制度。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社区主任、副主任职责、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居务公开,总结推广凤凰社区、北龙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全区社区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6%。二是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年均对社区主干进行一次培训,从理论和能力上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整体效能。三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从--年2月起,我区将社区主干的工资提高到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到50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组建社区兼职志愿者队伍。按照“自愿、规范、长期”的原则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在服务项目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宣传、社区维权等“十大服务项目”和科普培训、居校共建、创卫宣传等服务内容。现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组织62支,专职人数495人,兼职人数10239人,注册志愿者62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5%。

4、多方投入,加大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

积极采取“五个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完善社区工作条件:即市财政、市社区办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街道财政解决一部分,辖区单位赞助一部分,社区投入一部分。多年来,区、街道两级财政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市、区财政、街道、社区自筹及其他渠道共投入社区建设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各社区居委会也采用购置、调整、更换、改建等形式,使社区用房和服务用房的面貌得到改善。目前,全区45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用房100平方米以上有33个,占73%。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样样俱全,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

一是加快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47个,各类服务设施6413个(不完全统计),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区级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42个;青少年教育站61个,托幼机构166个,托老机构8个,餐饮服务网点1164个,商业零售网点2294个,维修服务网点472个,咨询服务站75个,其它服务设施24个。同时抓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积极建设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截止--年度,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4963人,为城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机会4070人;二是推进社区医疗卫生建设。目前已有26个社区居委会合建了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了“街道-居委会计生专干-计生小组长”等三级计生服务网络;三是扶持社区文化。各社区都十分重视文体活动队伍建设,积极组建诸如夕阳红文艺宣传、腰鼓、棋牌、舞蹈等队伍。一些社区已经培养出一批专业表演队伍,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常年活跃在社区里。各社区还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东城街道开展“温馨社区”,南城街道开展“学习型社区”,中城街道开展“诚信社区”,西城街道开展“文化社区”等;四是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综合治理网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各社区实现了“一区一警”,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努力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使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区成立的社区义务巡逻队达30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147号)文件规定,从--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驻区单位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热情支持所在社区的社区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科研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驻军、大中小学校、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支持所在地社区的工作,参加所在地社区的活动,要主动与社区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驻区各单位要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作为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将单位的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打破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分别建立信息网络体制,建议建立市、区各部门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所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三是简化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用地手续,减免费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本身是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于市民,现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本身就是加重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因此建议市规划、土地等部门简化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并且减免相关审批费用。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是建议适当提高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社区调研方案2

白色污染是我国城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在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能看见大量废弃的塑料制品,他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最终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从而影响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出发,由于塑料制品主要来源是面临枯竭的石油资源,应尽可能回收,但由于现阶段再回收的生产成本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做到。面对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人们希望寻找一种能替代现行塑料性能,又不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替代品,可降解塑料应运而生,这种新型功能的塑料,其特点是在达到一定使用寿命废弃后,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由于其化学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引起某些性能损失及外观变化而发生降解,对自然环境无害或少害。例如淀粉填充塑料,首先其所含淀粉在短时间内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泌的淀粉酶迅速分解而生成空洞,导致薄膜力学性能下降,同时配方中添加的自氧化剂与土壤中的金属盐反应生成过氧化物,使聚乙烯的链断裂而降解成易被微生物吞噬的小碎片,被自然环境所消纳,同时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

垃圾污染

垃圾侵占土地,堵塞江湖,有碍卫生,影响景观,危害农作物生长及人体健康的现象,叫做垃圾污染。

垃圾包括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两部分。工业废渣是指工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煤研石、粉煤灰、钢渣、高炉渣、赤泥、塑料和石油废渣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废塑料、废纸张、碎玻璃、金属制品等等。在城市,由于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正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构成一大公害。

垃圾的严重危害,首先是侵占大量土地。二是污染农田。三是污染地下水。四是污染大气。工业废渣中的有些有机物质,能在一定温度下通过生物分解产生恶臭,从而污染大气。五是传播疾病。生活垃圾中含有病菌、寄生虫,如果直接用来作为农家肥料,人吃了施用过这种肥料的蔬菜、瓜果,就可能得传染病。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城市垃圾大量增加。垃圾处理已成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紧迫问题。

食品污染

食品是构成人类生命和健康的三大要素之一。食品一旦受污染,就要危害人类的健康。食品污染是指人们吃的各种食品,如粮食、水果、蔬菜、鱼、肉、蛋等,在生产、运输、包装、贮存、销售、烹调过程中,混进了有害有毒物质或者病菌。

食品污染可分为生物性污染和化学性污染两大类。

生物性污染是指有害的病毒、细菌、真菌以及寄生虫污染食品。属于微生物的细菌、真菌是人的肉眼看不见的。鸡蛋变臭,蔬菜烂掉,主要是细菌、真菌在起作用。细菌有许多种类,有些细菌如变形杆菌、黄色杆菌、肠杆菌可以直接污染动物性食品,也能通过工具、容器、洗涤水等途径污染动物性食品,使食品腐败变质。真菌的种类很多,有5万多种。最早为人类服务的霉菌,就是真菌的一种。现在,人们吃的腐乳、酱制品都离不开霉菌。但其中百余种菌株会产生毒素,毒性的是黄曲霉毒素。食品被这种毒素污染以后,会引起动物原发性肝癌。据调查,食物中黄曲霉素较高的地区,肝癌发病率比其他地区高几十倍。英国科学家认为,乳腺癌可能与黄曲霉毒素有关。我国华东、中南地区气候温湿,黄曲霉毒素的污染比较普遍,主要污染在花生、玉米上,其次是大米等食品。污染食品的寄生虫主要有蛔虫、绦虫、旋毛虫等,这些寄生虫一般都是通过病人、病畜的粪便污染水源、土壤,然后再使鱼类、水果、蔬菜受到污染,人吃了以后会引起寄生虫病。

化学性污染是由有害有毒的化学物质污染食品引起的。各种农药是造成食品化学性污染的一大来源,还有含铅、镉、铬、汞、硝基化合物等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废气及废渣;食用色素、防腐剂、发色剂、甜味剂、固化剂、抗氧化剂食品添加剂;作食品包装用的塑料、纸张、金属容器等。如用废报纸、旧杂志包装食品,这些纸张中含有的多氯联苯就会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从而引起病症。多氯联苯是200多种氯代芳香烃的总称,当今世界生产和使用这种东西的数量相当大。有资料证明,在河水、海水、水生物、土壤、大气、野生动植物以及人乳、脂肪,甚至南极的企鹅、北冰洋的鲸体内,都发现了多氯联苯的踪迹。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加入一些食用色素可保持鲜艳色泽。但是有些人工合成色素具有毒性。

社区调研方案3

人与大自然的战争在很久以前就开始悄无声息的蔓延着,人却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大自然却失去了他所应有的生存权利。在经济与利益面前,人则是显得那样的渺小、幼稚,对周围一切的事物置若罔闻,可悲又可恨。

前不久,一股强冷空气突袭,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奇怪的雪。雪本是圣洁的象征,可是浑浊的天空上,下了一场浑浊的雪。真是雪到之处,留下的尽是污点。学失去了他原本的洁白,这难道不是我们人类的罪过吗?这引起了我对社区环境调查的兴趣,从小家看大家,让我们人人都成为环境的监护人。

㈠工业的发展难道就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吗?

社区的附近是一家纺织厂,每天生产的产品给厂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可走进附近的一条河流,却没有与哪有人的经济效益成正比,那条河流是工厂排污的地方,污水虽经过处理,但那河水依然是青黑色,更不可能有鱼儿、虾儿的存在,时不时的还有刺鼻的气味散出,可想而知污水处理根本没有达标。被污染的河水,不能再次被利用,造成的损失,也是我们难以估测的。

㈡时代科技的发展难道就要以破坏环境危机出吗?

走进社区前面,是一条繁华的街道,来往的车辆数不胜数,只见街道两旁的杨树上蒙上一层层尘土,空气中弥漫着汽油的味道,空气的污浊是我们用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汽车排放的尾气,直接影响到此地区的空气质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居住环境。汽车等交通工具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但却为空气的质量买下了深深地隐患。

㈢个人的利益难道就要建立在破坏环境之上吗?

为响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村中清除了“三大堆”,可是清理的病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彻底,在社区附近的地方,依然能见到人们随意丢弃的废纸屑、塑料袋等,垃圾池、垃圾箱的附近一片狼藉。

还有序地方需要我们用心去观察,但针对以上出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1、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高排污量或污水处理未达标的现象加以严厉的打击。各厂家做到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相结合,做到二者的有力统一。

2、要加强空气质量的检测,科技发展的成果,确实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便利,大我们必须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每人少开一天车,没人多走一步路,共同拥有清新空气”。针对路面上的那层厚厚的尘土,我认为的办法是增加洒水车经过的次数。

3、人们日常中的生活垃圾,要从处理得当,能够循环利用的则要集中收购,不能循环利用的也要集中处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句简单的话要渗入到实际行动中。社区的工作人员也要做好本职工作。让大家一起为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呼吁与倡导,是我们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意识领域下,唯独用实践才能行之有效。地球浩瀚宇宙中的一颗璀璨的夜明珠,我们要继续掩住他的黯然,让他永无止境的照亮宇宙。今天携手托起明天的朝阳,明天迎来美好的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创造美好家园!

社区调研方案4

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重心在社区、力量源泉在社区、成效体现在社区。为了进一步贯彻区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区政协专题调研组对我区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税源经济是全区事业的生命线,社区建设是城区工作的永恒主题”的发展思路,坚持主题引领,共同治理,普惠服务,专业推进,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以示范城区创建为动力,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我区把和谐社区创建与文明社区创建紧密结合起来,以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为总抓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优化社区建设环境,创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区64个社区先后被命名为“市和谐社区”,其中8个社区被命名为“省和谐社区”,11个社区被命名为“市和谐示范社区”。工人新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示范社区”。目前,以社区为平台、社工为抓手、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的“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年8月,我区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授予“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

2、以深化社区民主自治为重点,加强社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建立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为依托,各类专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区议事园制度、社区成员会议常任代表制度、居民回音壁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多种自治参与渠道,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多样化。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方式实现由户代表到居民直接选举的转变,丁家桥等6个社区还成功实行了无候选人选举。同步加强了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建设并开通社区网站和64个社区网站,网站点击率突破10万次。

3、以提升服务居民的能力素质为目标,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们逐步加强和完善了社区工作者的配备和管理。年,按照每300户配备1人的标准,将计生专干、司法调解员、劳保协管员全部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统一享受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先后出台了《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暂行办法》;完善社区网格化和扁平化管理机制,社工每人包户300户,建立民情日记;实施了一人多岗制、错时工作制、节假日值班制、预约服务制、一门受理制等制度。目前,社工总数为688人,大专以上学历社工603人,占总数的88%;获得全国社会工作等级水平考试证书的社工131人,占总数的近20%。“”期间,我区先后三次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月收入已由年的950-1050元提高到现在的3103—4003元。

4、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区普惠化服务

建立以城市低保制度为基础,与低保边缘救助相衔接,以医疗、教育、住房、助残、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慈善救助等社会帮困手段为补充的新型救助体系。在完成“三美元计划”基础上,年开始实施无就业能力低收入家庭每人每年“万元保障计划”,低保家庭纯生活保障水平已达到630元。大力实施“亮居工程”项目。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福利机构为骨干”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网”实现60岁以上孤寡、独居和困难空巢老人免费服务全覆盖。,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达260万元,用于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资助达到673万元。全区机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目前270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4张。年正式开通了首家智慧社区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

5、以社区软硬件建设基础为载体,夯实社区建设基础

通过新建、租赁、共享等途径,并建立新增面积装修补贴、租赁补贴制度,社区办公服务条件有所改善。我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含共享)从年的18271平方米上升到现在的81639平方米,全部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标准。社区办公经费达到7-12万元。所有社区都配备计算机、触摸屏、数码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生活服务求助热线被市民政局确定为市的民生服务热线,满意率达99.8%。

二、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我区社区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建设的工作要求,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需要出发,我区社区建设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1、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不畅

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并不是一级行政组织,但实际上社区居委会的直接管理者是街道,管理模式基本沿用机关自上而下的行政方式。社区的人财物支配权在街道,使社区工作自主性、积极性受限。在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街道并未落实“居财街管、管用分开”的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花多少钱、花什么钱基本由街道决定,社区经费普遍存在和街道经费捆绑使用的情况。二是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将工作延伸到社区,本应“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一些地方没有落实到位。在人员管理方面,社区工作者的使用、去留全部由街道负责,导致社区工作者眼睛只盯着上面,在与居民的联系、沟通、服务方面下的功夫不够。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造成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趋势日益严重,社区居委会工作内容严重“膨胀”,负担不断加重。社区组织的自治功能弱化,特别是为居民服务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又一级行政组织。

2、社区建设难以形成统一合力

民政部门按照职能在社区建设工作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统筹的作用,但实际上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的管理和服务中没有相应的财权和人权,因而缺乏有效的协调、管理和组织手段,难以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发挥对社区发展的总体统筹和协调,甚至各部门在工作下沉到社区的过程中,都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出发,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形成统一的合力,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加重社区工作的负担,不利于社区的规范化建设。如社区基本信息库的建设,公安一套,计生局一套,劳动部门又一套,做了许多重复性的工作,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3、社区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几年来,我区对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增加,但仍滞后于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关于推进“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和“扁平化”社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委发〔〕37号)规定“2015年,城市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全部达到400平方米”要求,我区现有27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去除共享面积外,均不能达到400平方米标准,占社区总数的42%。

4、专职社工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社区建设步伐的加快,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多元化、复杂性,对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少数社工在工作理念、工作精神和工作能力上还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社会工作专业知识非常缺乏,只能完成一些行政服务基本工作。社工长期坐在办公室从事行政工作,与居民缺少沟通联系,在居民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够。大学生社工流失严重。年我区招聘100名大学生社工,目前仅有53人留在社区。

四、推进社区建设建议

1、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

建议区建设部门统筹安排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规划,并纳入到新一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之中。利用老城建设、小区出新、拆违改造时机,选择适宜地段新建、改建社区用房。街道通过积极购买、租赁、调剂社区用房,挖掘驻区单位闲置房源等多种措施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议区政府每年安排社区基础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解决5到6个社区用房,使其非共享面积达到400平方米。

2、扩大社区工作自主权

根据市委37号文中关于“人财物联动下移,切实使公共财政向社区倾斜、公共资源向社区聚集,为‘扁平化’社区管理奠定基础”和“城市社区工作所需经费(不含人员经费),由社区设立专门账户,独立使用”要求,建议实施社区工作责权利和人财物联动下移,提高社区工作效能。一是财力下沉。出台社区工作经费下沉实施办法。社区工作预算和决算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同意,街道每季度或半年将社区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直接下拨到各社区账户,社区活动项目经社区议事园议定,社区居委会具体实施。完善社区财务监督程序,社区每月公示财务支出,街道定期对社区财务进行审计监督。二是人权下沉。赋予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社工进口的选择权、出口的决定权、工作分配和考核的决定权;进一步扩大社区主任无候选人选举范围,在2012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扩大到30%以上社区;三是物权下沉,完善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确保社区资产自主管理,规范运作。

3、探索“三网合一”社区管理机制

针对当前居民普遍关注的老旧小区管理、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问题,建议推进社工工作网格化、城市管理网格化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三者联动,做到三网合一,形成解决社区管理问题上的民情搜集、城市管理、矛盾调处的有机统一。结合专职社工工作考核,设置社工工作网格,社工每人包300户,在网格基础上建立楼栋长、居民积极分子定期登门入户制度,及时反映民情民意。结合城市管理网格,街道、社区可将其不能解决的问题反映到区城管平台,区城管平台再将问题交给区各职能部门办理。结合社区综合治理网格,依靠社工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居民信息资料,加强常住户、流动人口和租赁户管理,为及时发现治安隐患、调处社区矛盾打下坚实基础,形成“一格多元、多元联动”的社区管理新格局,真正把社区网格化、扁平化管理落到实处。

4、进一步整合社区工作事务

大力压缩针对社区的各种会议、台账、材料、报表,规范面向社区的各类检查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由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负责,对下沉到社区的各项行政事务实行“准入制”。凡是准予进入的工作,集中在社区管理服务站统一承办。区社会建设、民政部门负责梳理下沉到社区的行政事务,区财政局据此整合涉及事权下放的相应条线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实行统一扎口、统一下拨、统一管理,确保权随责走、责随事转以及责权利和人财物联动下移。请软件公司研究开发社区综合台帐软件系统,将计生、民政、劳动各部门信息管理软件统一,建立统一的社区工作管理平台。

5、适当提高社工待遇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统一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待遇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发[]159号)“从起,全市专职社工工资补贴待遇要严格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挂钩,并于每年的7月1日进行调整”要求。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444元(比年增加5310元),月平均约为3787元。我区专职社工工资平均水平与此还有一定差距,建议适时进行调整。同时建议对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社工和担任社区主要负责人一定年限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社工,区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其工资福利待遇,以激励社工长期扎根社区。条件成熟时可以尝试从优秀社区专职社工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注重推选优秀社工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让广大社工感到工作有奔头、事业有前途、成长有空间。

社区调研方案5

为认真贯彻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在我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区政协联合组织部、民政局等12个区直相关单位成立调研课题组,从3月13日开始,深入民政局和兴门、宝泰、莲新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对社区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对我区社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现状

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区从2002年在中城街道开始先行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建成45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属纯居型社区33个,村改居型社区12个。一批单位和个人荣获上级各类表彰,区社区志愿者协会、东城街道社兴社区居委会分别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者协会先进单位”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中城街道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东城北龙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东城松涛、南城兴晖等10个社区被评为“龙岩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两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称号,一位同志荣获“省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目前,中城街道正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南城街道溪南社区居委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打牢社区建设基础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意见》、《新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领导管理机制。各社区还吸纳了驻区单位领导加入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街道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运行机制。

2、认真组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原有居民区规模小、设置不合理、资源分割等问题,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居委会进行了重组调整,建立了新的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一大批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组织。目前,全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平均年龄47.9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1.01%,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

3、加强管理,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社区各项制度。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社区主任、副主任职责、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居务公开,总结推广凤凰社区、北龙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全区社区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6%。二是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年均对社区主干进行一次培训,从理论和能力上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整体效能。三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从2008年2月起,我区将社区主干的工资提高到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到50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组建社区兼职志愿者队伍。按照“自愿、规范、长期”的原则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在服务项目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宣传、社区维权等“十大服务项目”和科普培训、居校共建、创卫宣传等服务内容。现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组织62支,专职人数495人,兼职人数10239人,注册志愿者62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5%。

4、多方投入,加大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

积极采取“五个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完善社区工作条件:即市财政、市社区办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街道财政解决一部分,辖区单位赞助一部分,社区投入一部分。多年来,区、街道两级财政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市、区财政、街道、社区自筹及其他渠道共投入社区建设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各社区居委会也采用购置、调整、更换、改建等形式,使社区用房和服务用房的面貌得到改善。目前,全区45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用房100平方米以上有33个,占73%。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样样俱全,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

一是加快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47个,各类服务设施6413个(不完全统计),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区级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42个;青少年教育站61个,托幼机构166个,托老机构8个,餐饮服务网点1164个,商业零售网点2294个,维修服务网点472个,咨询服务站75个,其它服务设施24个。同时抓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积极建设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截止2008年度,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4963人,为城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机会4070人;二是推进社区医疗卫生建设。目前已有26个社区居委会合建了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了“街道-居委会计生专干-计生小组长”等三级计生服务网络;三是扶持社区文化。各社区都十分重视文体活动队伍建设,积极组建诸如夕阳红文艺宣传、腰鼓、棋牌、舞蹈等队伍。一些社区已经培养出一批专业表演队伍,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常年活跃在社区里。各社区还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东城街道开展“温馨社区”,南城街道开展“学习型社区”,中城街道开展“诚信社区”,西城街道开展“文化社区”等;四是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综合治理网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各社区实现了“一区一警”,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努力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使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区成立的社区义务巡逻队达30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 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见附表一、表二)。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2005〕147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2002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2007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驻区单位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热情支持所在社区的社区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科研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驻军、大中小学校、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支持所在地社区的工作,参加所在地社区的活动,要主动与社区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驻区各单位要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作为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将单位的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打破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分别建立信息网络体制,建议建立市、区各部门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所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三是简化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用地手续,减免费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本身是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于市民,现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本身就是加重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因此建议市规划、土地等部门简化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并且减免相关审批费用。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2007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是建议适当提高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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