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8篇
社区在类型和规模上的发展,使社区的结构与功能发生了种种变化。以往无论是一个村庄或一个小城镇,还是一个城市,其地域范围都具有比较确定的疆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
20_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_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_〕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_—20_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_—20_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疫情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疫情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疫情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2
一、利用门卫做好考前疫情防控
考生私家车不得进入考场。进校前,考生按1米线排队,安排4人查考生“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测状况,同时测量体温和收“承诺书”。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戴口罩才能入校,有一不合格不得入校。通过技术措施,努力在源头上消除疫情隐患,保障考场防疫安全。
二、场地、物资、人员设置和配备
(一)划定面试区域,9号楼1-4层8个准备室及8个面试室。
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医务人员诊断排查)。
(二)1人进入考场站着试讲,全程考生和考务人员应戴口罩。
评委座位四周间距2米。
(三)防疫物资配备清单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1只
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考场1瓶(或同楼层相邻考场可合用)
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男、女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
考场纸巾每个考场1包
消毒药剂若干数量,用于考场消毒
(四)工作人员及人数
考务保障人员若干(有负责防疫2人)
考场面试评委(每考场3人)
配合健康测查和处理考试中发病考生,医务人员1人
三、考前考后消毒
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清洁卫生或消毒工作。
四、考试实施中的疫情防控
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室,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主考要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及时将情况向校长汇报,必要时请求属地卫生部门协助。同时对整个考试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五、责任追究
在整个面试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防疫安全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外分或者其他处罚。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3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_x
副组长:_x
成员:_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_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_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_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_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_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__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5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6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7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
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
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
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精选8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疫情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疫情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疫情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