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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呐喊》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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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在艺术表现手法上。主要以现实主义手法为主,但在客观的叙述之中也能感受到作者浓烈的感情。作者以现实主义精神,高扬鲜明的理性批判旗帜,直击国民的各种病苦及病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呐喊》读后感,感谢您的欣赏。

鲁迅《呐喊》读后感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1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

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2

暑假期间,闲暇之际,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颇有感触。

《呐喊》中的《药》给我留下深刻的映像。《药》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希望能治好儿子的病。老栓秉着自己的错误的执念,在茶馆卖力工作,只为了得到这个“仙丹”似的蘸着人血合成馒头给儿子吃,可是最后,老栓因为自己过于封建迷信的思想耽搁了儿子治疗,儿子最后还是病死了。老栓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但是又是愚昧无知的。这个悲剧的结局则反映了旧社会统治下,人们思想的落后,愚昧无知。

而另一篇文《孔乙己》也为我们呈现封建阶级统治之下的悲哀。小说描写了孔乙己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期待科举改变命运,但在生活上却不勤快,自我安慰,生活穷困潦倒,人们对他嘲笑不断,终日戏谑。终于有一天孔乙己中了,一口老痰卡住,过于激动兴奋得了疯病。通过孔乙己可笑可悲的一生轨迹,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悲哀。

看了《呐喊》,我才明白当时旧社会的封建迷信和落后毒害了很多人,人们在封建愚昧无知的思想统治下害人害己。敬佩鲁迅先生用笔为武器,批判当时的落后的思想和无知行为,唤醒了许多人沉睡的思想,人们与封建社会斗争,才换来社会的进步。

如今,我们拥有良好的就学环境,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和社会一起进步。但是生活中仍旧出现一些愚昧落后的现象,比如,许多人因为条件不足或者不想学习进步,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于仍保留着以前的封建迷信,保留许多陋习,推崇读书无用论,那些孩子们经常不读书或者半途辍学,所以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多大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要好好的活着,还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好活着,我们要一起进步。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3

学过一篇又一篇鲁迅的文章,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落后旧社会的揭露和批判。当我翻开《呐喊》时,更是深刻地感受到了清朝末年到辛亥革命时期的社会现实,也从内心深处触摸到鲁迅先生与黑暗旧势力反抗的炽热爱国心。

合上《呐喊》,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抚摸着书本精致的封面,心中却在因为书中所道的“吃人”而震惊。

“吃人”——几千年来的封建礼教,带着“凶残”、“狡猾”的标签,毒害,摧残人民的思想,而大多数饱受残害的人民却丝毫感受不到前景的黑暗、社会的残酷,就像是羔羊般任人宰割毫无反抗。而鲁迅却在这样一片浓郁的黑暗中,用手中的笔反抗着封建社会,用手中的笔唤起人民群众的觉醒,为受苦受难的群众照亮前行的道路,并坚定不移地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革命一定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

然而今天,我们所生活的社会就真的是安定和谐的吗?贪污受贿诸如此类的事早已是习以为常,人性的冷漠更是被“发扬光大”。这个社会怎么了?我们还能继续安于现状、稳坐泰山吗?新闻中常常报道的好人好事,被各种夸大事件的主角也因此红遍网络,当我们毫无保留的赞叹别人时,有没有想想,这本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而且是应该做的事情呢。

常言道:祖国是未来的花朵,祖国未来的希望。但是,当我看见一个小学生对靠卖垃圾为生的老人做出鄙视的手势时,心中却骤然一冷,若这种孩子也是祖国的花朵,那么,祖国还有未来可言吗?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是大手大脚挥霍着父辈辛苦创下的基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啃老族”,却毫不愧疚,安心地过着自己的小资生活。扪心自问,这个社会需要留下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的人吗?

沉浸在美梦中的人啊,快醒醒吧,不要让自己落入黑暗的铁屋,别让历史重演,别让自己再一次生活在一片漆黑之中。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4

正如这本书的名称——《呐喊》一样,我想在此传达给大家的,也是“呐喊”——对世间不公的“呐喊”,对腐败制度的“呐喊”,也对人性弱点的“呐喊”。

就来谈一谈给我印象最深的《狂人日记》吧。

《狂人日记》通过对一个得了“迫害狂”之类病症的狂人进行描写——他老幻想着别人都要吃他,而且这帮“食人族”彼此之间也相互合计着怎么杀掉对方,然后食其筋肉。虽然这些都是幻想,但同时也影射出当时社会的丑陋现象——人“吃”人——人们之间的相互排挤,有许多人都痴心妄想把别人当自己的奴隶使唤,或把别人踩在脚下来当自己步入“辉煌”的跳板。人与人之间本应该的互敬互爱、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精神,只能在这个世界上某个被遗忘的角落中奄奄一息了。

但这样是决对不允许、也不可以的!动物之间都懂得互相帮助,团结生活,难道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人反而在步步退化,又要回到荒蛮时代吗?不,这是绝对不行的!我们应该拯救那些奄奄一息的美德美质,让它们乘着我们的良心发扬广大!

时至今日,那种“人吃人”的现象早已基本不见,但仍有一小部分在负隅顽抗。鲁迅先生把这叫作中国人的“劣根性”,我则认为这是人性的弱点,毕竟“有热闹不许看”,“有便宜不许赚”这样的事,没有多少人能做到。

但我们可以改进,让这些缺点与陋习逐渐减少,不能让这“劣根性”成为我们进步路上的荆棘。

最后,我想请大家学会“呐喊”——敢于反抗世间的不公平,敢于质疑所谓的“真理”,更要敢于改正自己的不足、人性的弱点。

让我们一起做互帮互爱的“文明人”!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5

偶然翻开床头那一本尘封已久的《呐喊》,我便被吸引住了。《呐喊》是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的作品。而鲁迅先生则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呐喊》是唯一一本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书。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更是鲁迅先生第一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出来的文章。作者用狂人的角度去观察他人,写出了人们在那仁义道德的面具下丑陋不堪、肮脏致极的真实面目。也许,在这之中,只有被别人看作是疯子的狂人,是幸福的吧。因为他的疯,才使他没有受到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残害和压迫,得到了一颗纯洁的心。

在《药》中,愚昧无知的华老栓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救命,竟然相信了那所谓的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更可笑的是那人血,是革命者的鲜血。呵,这多么讽刺。前线的革命者为了自由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那些所谓的无辜者,却还不肯放下他们那套可笑致极的迷信。

无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还是《故乡》中的闰土;又或者是《阿Q正传》中的阿Q。在作者的笔下,他们都能跃然于纸上。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的心里。郑振铎先生也说过:鲁迅先生的死,不仅是中国失去了一个青年的最勇敢的领导者,也是我们失去了一个最真挚最热忱的朋友。

鲁迅先生曾说,他的呐喊,目的在于慰籍那些“奔驰的勇士”,使他们勇往直前。在《呐喊》这本书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可令我感动的,更是鲁迅先生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的情怀!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6

鲁迅的所有的作品中,《呐喊》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也许是因为这本书当中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学过的,因此让我觉得熟悉。也有可能是因为鲁迅的别的书我都没一本喜欢的,再干脆一点说,要么是看不懂,要么就是觉得“闷”!闷的不想读,比如像《阿Q正传》,我也只是草草翻了两页。言归正传,说说《呐喊》吧,《呐喊》中的作品都没有对人物生活经历的叙述,人物的性格也都是从特定的事件以及一些生活片段中所体现出来的。比如说闰土,作者并没有写他具体的生活情况,只是从他的一些外貌描写和语言,神态描写。以及母亲对他生活的一些叙述上就可以看出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再加上自己儿时的一些回忆与现实场景的强烈反差表现出来。

再来,便是那整天只会“之乎者也”的穷酸秀才孔乙己!哈哈,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可以说是最为深刻的啦。本来,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实人,可遗憾的是,他却深受那应遭天打雷劈的科举制度的毒害,放在咱们现代来说他就是个满口“火星文”,别的什么都不会的傻瓜,注定要成为所有人的笑料。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可怜。为生活所迫,他只能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为生,还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最后终于是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到现在为止,我似乎怎么也忘不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喝酒时,他被别人嘲笑因为干了偷窃的事而被别人打断了腿,却依然固执的说:“跌断,跌,跌...。”在众人嘲笑声中,坐在蒲包上用手慢慢“走”出去!看到这里,鼻子竟然有些微酸。

当然,经典人物肯定不止这两个,还有像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自己的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那滚烫的鲜血竟然被无知的民众当成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哼!多么的讽刺啊!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民众带来的都是些什么?是麻木,愚昧,无知,甚至失去了人的本性!

毛泽东在拜读了鲁迅的文章后说了这么一段话:“鲁迅是从正在溃败的封建社会中出来的,朝着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他用他那一支又泼辣,又幽默,又有力的笔,画出黑暗势力的鬼脸,画出了丑恶的帝国主义的鬼脸,他简直是一个高等的画家。他近年来站在无产阶级与民族解放的立场,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在这里,不难看出毛泽东对鲁迅的高度评价,“画家”这个名词用的好,一幅画如果画的好,那便是无声的语言。鲁迅用他的那支画笔”默默的为我们留下了一幅幅最惊心动魄的画!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呐喊红宝石》。是“国际大奖小说”这个大家族中的一员。这本书给了我非常多的感触。究竟是什么呢?看完整篇文章,你自然就会知道了。

《呐喊红宝石》主要讲述了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这一对姐弟两由孤儿院中最顽劣、最让人头疼的孩子变为了乖孩子,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

上面也提到过了,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院中最令人头痛的孩子,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只见进进出出。有人领养他们时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却在三天之后就不耐烦的“退货”了;有的人纯粹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酬劳,狠心的压榨这两个孩子。长此以往,达拉斯与佛罗里达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梦想着逃出这犹如监狱的地方。但谛乐和赛蕊的出现,改变了双胞胎。他们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在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后,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更让那个整天做白日梦的达拉斯学会了要面对现实。

书中,有一句话“爱,可以重塑生命中的缺憾”。这句话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了全书的内容,更是作者编写这本书的用意:世上本没有坏孩子,是因为大人们对待他们的态度不好,甚至狠心到抛弃他们,不顾这些祖国未来花朵的安危。这使孩子们感到这个世界失去了爱。正如达拉斯与佛罗里达,他们天生就顽劣、愤世嫉俗吗?不,他们本也对未来充满希望!也曾试着与他人和睦相处,学着去爱别人!但那些自认为充满爱心的人们呢?他们却因为姐弟俩的一点小错误而再度把他们“送”回了孤儿院。换个角度想想,这对年幼的姐弟俩该会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人能不犯错误吗?更何况他们当时才10岁!但这是,一对慈祥的老夫妻——谛乐和赛蕊,出现了。他们领养了姐弟俩,把他们带到了呐喊红宝石。并用自己全部的爱来对待这两个“顽劣的坏孩子”。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孩子们当初的警戒心也渐渐地放下了。在谛乐与赛蕊的悉心照料下,他们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

同学们,请用你最真诚的爱去对待你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吧!尽管可能有一些困难,但请你记住“爱,可以重塑生命中的缺憾”!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8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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