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散文700字读后感
迟子建童年时是家里最勤快的撕日历的人,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爬出被窝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穿衣服,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小编特地准备了迟子建散文700字读后感,欢迎借鉴学习!
迟子建散文700字读后感1
最喜爱迟子建散文中借事抒情的文字了,因为可以从中感受到迟子建最真实质朴的情感世界,借着生动的往事来抒发自己的情感可以避免做作不自然,使情感的表达质朴动人、温婉自然。
迟子建童年时是家里最勤快的撕日历的人,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爬出被窝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穿衣服,而是“赤着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第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这时她的父亲就会“恶作剧般地把院中的狗放进睡房,狗冲着我的被窝就摇头摆尾地扑来,两只前爪搭着炕沿,温情十足地呜呜叫着,你只好起来了”。
这段文字所表达的场景是那么的温馨,充满父、女、家狗之间构成的浓浓的天伦之乐。多年后,父亲故去,面对这台历和逝去的日子作者深情地感慨:“如果能把幼时已撕去的日历一一拾回,也许已故的父亲就会复活,他又会放一条狗进我的睡房催我起床,也许我家在大固其固的那个已经荒芜了的院落又会变得绿意盈门。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这些文字表达了作者对父亲和逝去的童年欢乐时光的留恋。
迟子建散文700字读后感2
由秋入冬,心也沉静不少。若是炎夏,这样短小精悍又灵动的文章,怕是看不进的。
迟子建的文风依我所见是别具一格的,不同于以往我们所读散文的华丽,高深,玄妙,哀伤,她的忧愁并没有那么文艺与细腻,不过是平平淡淡地悦动于篇幅之间,关注着时事要闻,讲述着各种日常琐事的小幸福,也就是俗称的小清新。
我也迷恋她道来历史时的厚重感。这些故事在她笔下显得生动而不生涩,如同在冰雪覆盖的俄罗斯的夜晚,闪烁的星点微光,让人在寒冷中又看到温暖和希望,质朴的感动往往最令我着迷。
斟酌许多,感悟良多,最使我五味杂陈的是名为《两个人的电影》的散文。故事简单,也就是作者与母亲分别到了刘老根大舞台与电影院。前者热闹非凡喧闹之极,后者却只有她们母女二人寥落欣赏,这篇文章毫不起眼,却又令我陷入沉思。
该如何去描述呢——这可以有多种解释。大部分人认同的观点就是好的东西,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东西并不在意,人们乐于观看让自个儿开心轻松的事物,而不屑于欣赏艺术,或者说是对艺术的敬畏太深。
这,也就是那些文艺片始终不能取得好票房,或者为观众津津乐道的原因。爆米花电影充斥了荧幕。通常只有在有国际奖项冠上名号后,文艺片才能走进大众视野,如一部我很中意的片子,其真正表达的主题是很晦暗的,普通观众大部分都说不好看,然而有些人并不如是说道,各执己见,才组成了这个世界。
所以依我拙见,刘老根也是一种艺术,不过是种俗美,是大众喜闻乐见的老百姓的艺术,而无人欣赏的电影,也许是被抬得太高,反而导致无人摘采这朵高贵冷艳的花,因为大家伙儿都是俗人,忙于生活,疲惫得没有力气去动动脑子,有情调的生活,也可以充满了爆米花,只要有正直的思想,也就是文艺青年,无所谓喜剧或悲剧,只要充实地过,未尝不可。
她的其他文章,而给我各式各样的感触。看来还是自然点最好,还是微光最能给人温暖,还是阅读最能令人充实。
迟子建散文700字读后感3
很多年来,迟子建作为一名小说家颇受文坛重视和关注。但当我读完湖南文艺出版社总编室主任,责任编辑薛健先生寄来的《假如鱼也生有翅膀》的校样书稿后,我认为迟子建也是一个十分优秀的散文家。
《假如鱼也生有翅膀》全书分六辑,共73篇散文。自序是一首《致爱人》的诗。“你离去了/从此环绕我的河流/就是两条了……”这凄伤优美的歌,仿佛以里尔克式痛苦召唤人性复归神性的语言,青铜般地唱起了序曲。我把她写在第一辑《春天最深切的怀念》里的篇章,视为通过语言而进行的一种很内在的心灵历险和疼痛。的确如此,迟子建在爱人出车祸去世后,经历了“最残酷、黑暗、绝情”的日子。那日子尽管悲痛,但迟子建是坚强的。为此,她有了对生命无常的更深切的感悟和对亲人刻骨铭心的怀念。当然除写爱人的篇章之外,迟子建在此书所涉及的题材颇广。其中有对童年生活的追忆,对出访国外的随想,对小动物的遐思,以及阅读札记和写给同行的印象记。通读全书,你会呼吸到一种大自然与作者和谐之美的气息。比如:《中国北极的天象》、《女人与花朵》、《鲁镇的黑夜与白天》等,既以女性独特的视角,阐述了自然万物的生长与变化,又道出了人在大自然中沧海一粟的哲理。
迟子建是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她在写小说之余所写的散文,是真情的流露。读者很容易用心灵去感觉、触摸、沟通和接近一个真实的她。她是孤独的,又是安静的。她唯一的嗜好是创建精神之塔。她说:“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自我消蚀的过程。我们要完善自己,因而不怕消蚀。”
迟子建写作就是渴望一种生命的超越,一种整个人生境界的升华,一种寒冷中的燃烧。她的长篇小说《满洲国》是这样,这部《假如鱼也生有翅膀》也是这样。该书第二辑《时间怎样地行走》等22个短文,便是她写得非常有意思的文章。所谓:“辞达而已矣”也。
《会唱歌的火炉》是一篇描述作者少年时代,在大兴安岭度过的时光。它让读者跟随着他们姐弟三人,推着空车上山拉柴火。“那里生长着的鲜树,比如落叶松、白桦、樟子松是绝对不能砍伐的,可伐的树,只有枝桠纵横的柞树和青色的水冬瓜树。冬天的时候,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气温,是司空见惯的。”这篇散文以大兴安岭寒冷的冬天为背景,写出了在艰难生活中亲情的温暖。
文中说:“在山里呆得时间久了,我和弟弟都觉得手脚发凉。父亲就会划拉一堆枝桠,为我们笼一堆火。洁白的雪地上,跳跃着一簇橘黄的火焰,那画面格外地美。我和弟弟就凑上去烤火。因为有了这团火,我和弟弟开始用棉花包裹着几个土豆藏到怀里,带到山里来,待父亲点起火后,我们就悄悄把土豆放到火中,当火熄灭后,土豆也熟了,我们就站在寒风中吃热腾腾、香喷喷的土豆。”也许正是因为小时候有这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时光,迟子建的笔底便有了东北风景的苍茫与壮美。
《木匠与画匠》是作者爱人去世后,装修新居时的随感。迟子建的散文大多与童年生活有关,这篇也不例外。她说:“童年的时候,我觉得木匠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我们那时用的家具,哪一个不是木匠亲手打出来的呢!想着木匠能让椅子长腿,能让桌子镶上抽屉,就觉得他们是有道理牛气的。”
迟子建装修的新居我去过,很有艺术品位。那些从她家乡运来的樟子松软木,做着地板和家具。本色的喷漆,看上去干净清爽。迟子建是懂得生活艺术的女人。她不仅文章写得好,画儿也画得好。在她家墙上的那几幅水粉画和油画,便是她的绘画作品。
倘若你纵观迟子建的这本散文集,你可以感受到人与自然风光的融融暖意,可以体会到一个艺术家、文学家或思想家的成就最终都是孤独所取得的成就。孤独的坚守,才能创造精神之塔。拿《庄子》的话形容,则是“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迟子建正是这样一个孤独的坚守者。因此在热闹的群体中,她特别醒目地拥有了她自己。
迟子建散文700字读后感4
大脑一片空白。读她的散文,我总是被一股淡淡的哀愁笼罩着,大凡我所见过,我所喜的文章、文藻华美。但她笔下的事物却多了几分真实。这亦是我所遗失的。在她的世界中,也许在美的虚幻也抵不到真实吧!
但,我所遗失的远不止这些。我作一个城市人,看见每夜的华灯初上,在落地窗中看见川流不息的车流,拔地而起的各式高楼大厦。我似乎会对城市有莫名的好感。可事实不全然如此 ,我无法看见清晰见底的小溪,所谓的百年的参天大树,我听不见鸟儿的鸣叫,清晨更不会有松鼠在公署的树间跳动。不见了,全都不见了,它们成为了科技发展的牺牲品。《上个世纪的飞雪和溪流》中同样感叹了那些离我们远去了的风华。但她依然满怀希望的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人们明明每个人都有这样遗憾,但为什么不找回它们呢?因为他们在自然与科技中,选择了科技。
那么,我又不免质疑。难道,日后我们只能在影片,科教书中去寻找彩虹、蓝天、松鼠的芳踪了吗?那书中偶然提及的榆钱儿似乎是个好代表,存在于父辈唇齿之间的清甜味大约我是没口福了。我只是个孩子,在我的角度里,中国是进步的观点似乎难以立足。我找不到了太多东西了。
我所遗失的难道只有这些吗?不止吧!更多的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因为有了网络,我们失去了《看不见的邮差》中的好师傅。更是拾不回了那寄信时的期盼,收信时的喜悦。太多的事物经不过时间的磨洗,在日子里日益消瘦了。
我又想到了曾经的热点,那”扶不扶“的问题,我去在古装片里看见了正面教材,有一个姑娘被雨淋湿了,她去村庄里敲门,开门的大娘也不问她身份,就立即心疼地说:”可怜的闺女,冷吧,快进来躲躲雨,喝姜汤吧!“我总是在想为什么古代人可以毫无心机,他们品质为什么已在消失?我想我会扶,我的朋友们也会扶。至少我希望善良不要遗失。
我还遗失了很多,坐下来写毛笔的耐心,在睡眠中如同一滩春水的梦,夜空下的数星星,用蒲扇扇出的凉风……
但,我依旧等待,它们会慢慢苏醒。
迟子建散文700字读后感5
书香浓浓,令人着迷,又是一本名著好书,又是一本良师益友,这本书就是《迟子建散文》。虽然它不及《毕淑敏散文集》那么生动细腻感人,也没有象《张晓风散文》那样的令人神往,但是它那独特的韵味也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有一篇叫《时间怎么样地行走》,深深的抓住了我内心的好奇心。把我带进了文章之中,作者一开始就提到了“挂钟”,对于作者童年的情形,钟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作者他们就得做什么。看到这儿,我的疑惑来了,不是谈行走的时间吗?怎么谈上钟去了,这个疑惑在我品读完文章之后就后迎刃而解吧。
读到了后面一些,作者笔锋一转,又谈为时间的痕迹和形态,讲述了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作者写到这儿,笔锋再转,开始大量描写时间的痕迹,写了几十年前的一天,发现自己乌黑亮丽的秀发之中出现了一根白头发,这很明显是时间行走过的痕迹,作者还看见在她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是杀猪刀,它把你身体改造得淋漓尽致。
我终于明白挂钟里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们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月不同的脸庞中,在声音由清脆到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不理解时间,但我们要珍惜时间,在你一个人发呆时,在你消磨时间时,当你在外奔波劳累,回家歇时,时间悄悄地来了,它带走了什么?或是留下了什么?我们都不了了知…
这本书一开始我一直读不懂,我就把它放在角落中,渐渐遗忘它,是这两天才发现这本书是这么深沉,这么让人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