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小说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一篇象征性和寓意很强的小说,当时,鲁迅对中国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颇感痛切。面小编给大家分享狂人日记小说读后感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狂人日记小说读后感1
鲁迅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1918年,他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经过这本书,我发现他的文章很有特色,必须很认真地去看,一不留神就会看不懂,也是很值得揣摩的文章。
“狂人”也就是“疯子”。他先怀疑赵贵翁和街上的男女老少要吃他,又觉得他大哥也要吃他,甚至还猜测他的妹妹就是被大哥他们吃掉了。我看这篇文章的第一感就是恐怖、吓人。看着看着就像被它迷惑了似的,怀疑是不是真的有人是吃人的人。那是多么黑暗的世界呀!竟然能把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狂人。异常是文中最终一句话:救救孩子……喊出了鲁迅的心声,千万不要让下一代的孩子再遭受这样的不幸。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很庆幸生活在此刻这样完美的社会里,真的很珍惜此刻的生活,此刻的学校和朋友们。
狂人日记小说读后感2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狂人日记小说读后感3
他,弃医从文,一生以笔为武器,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其诸多文学作品激发着当代的年轻人。其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以第一人称的视觉向我们叙述了一个“狂人”的故事。日记中的“狂人”害怕所有人的眼光,认为身边的人都想害他,想吃掉它。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便以为是让他养肥,能够多吃肉。“狂人”实际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可是,它的周围全是被封建思想所侵蚀了灵魂的人,而他所害怕和反抗的则是封建传统“吃人”的惯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样的一句话“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这是作者对孩子的深深期望。“救救孩子!”这是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的反抗和新一代的担忧。在此,他一次次的呐喊“救救孩子!“那不仅仅是孩子的呐喊,那更是一个中国的期望!更让我体会到一颗赤子之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光彩夺目的亮光,在不安与焦急中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位伟大的文学大师而倍感骄傲、自豪。
现如今,新中国已经成立,过去的封建传统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像钱学森那样的狂人陆续在沉溺的梦中醒来,他是中国载人航天奠基人,中国两弹一星功勋奖获得者,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中国导弹之父”。在钱学森心里“国为重,家为轻,科学最重,名利最轻,五年归国路,十年两弹成。”钱老是知识的宝藏,是科学的旗帜,是中华民族和知识分子的典范,是伟大的人民科学家,正因为有钱学森这样貌的人,我们才会有如此强大的国家。
我读完《狂人日记》之后,内心思潮起伏。其中的“从来如此,便对吗?”让我明白了,懂得去大胆的提问去,去质疑,因为“凡事总需要研究,才会明白。”
狂人日记小说读后感4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忙,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我“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狂人日记小说读后感5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我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样会如此残忍呢!可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能够壮壮胆子。直到最终,鲁迅最终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明白那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我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我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