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岛上书店读后感范文
能遇到一本好书实属不易,将对这本书的感情写出来,未尝不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岛上书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岛上书店读后感1
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就应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取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杯具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能够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最后与推销者发生了感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明白及不明白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可惜这么一来,留下唯一一条主线后,就成为怪蜀黍与小萝莉的故事了。
岛上书店读后感2
之前一向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就应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
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厌恶各种怎样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明白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明白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以前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能够说是杯具。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完美地生活了在一齐,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好处。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好处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必须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必须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向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貌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个性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
有一句话我个性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貌,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个性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能够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
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必须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
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最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向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岛上书店读后感3
这本书讲了书的故事,岛上书店,书店老板,出版社业务员,写书的作者,失窃的书,还有无数的书名贯穿全书;这本书讲了阅读的故事,书中每个章节的题记是主人公的读书笔记,还有许多与读书相关的片段,一段段关于阅读品味的谈话;这本书更了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沟通,讲了爱如何改变人的故事。
两个爱书的男女因为阅读品味一致而情投意合,相互爱恋,克服重重困难在一齐。因为爱一个弃婴,一个孤僻的男人不再封闭自己,不再愤世嫉俗,他开始敞开心扉,与其他人去交流,去建立关系,于是他看到了人们的善意,交上了贴心的朋友,也将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好。
这本书让我看到爱与被爱,付出与理解在我们生命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也让我看到无人为孤岛,人们是如何透过爱相互关联的。它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它能让我们感受到存在本身的完美,它也许也是我们活着的好处之一。
我相信,这本《岛上书店》爱书之人会喜欢,普通读者也会喜欢,它具备搞笑又动人的故事,真实感人的情感,优美活泼的语言,多元丰富的内涵等诸多好书元素。故事从一开始就十分扣人心弦,让人一路读下去,充满阅读的快乐。我在旅行的路上,在夜晚的灯下都不忍放下这本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孙仲旭老师参与了此书的翻译,感谢他的付出,我们才有机会读到优秀的译作。
很喜欢书中主角A.J.费里克说的一句话,将之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岛上书店读后感4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齐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个性是有写到孤儿的,他厌恶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杯具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厌恶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能够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期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之后,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
他理解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能够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靠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职责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岛上书店读后感5
《岛上书店》算是一本不错的书。
全书不难读,可以比较轻松读的下去的类型。话题不标新立异,内容不故作高深,也不讲大道理。但是读完感觉确实有点平淡,读的中文译本,语言也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书中两个设计点——一是价值不菲的孤本书在书店被偷,一是书店里发现弃儿。以读者心态来看,以为要有什么文章可以做一做,但是后面一直到看完,也没有更精彩的设计。有点失落,不过倒成了此书从始至终的基调。
从书的名字就很明显看出,讲的是个书店的故事。按理说,作为小说,它的故事情节谈不上引人入胜。但是就像《查令十字街84号》一样,对于读书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一个相对封闭的安静小岛,一个有品位的书店,还有爱的故事,已经是"童话故事"了。
全书情感最饱满的描写,恐怕就是伊斯梅参加完一对新人婚礼之后,疯狂的把车停在危险的地方,不顾一切的质问自己丈夫那一幕了。这个饱受失败婚姻折磨的女人,由爱生恨,不再年轻漂亮,不再拥有爱情和幸福,也不再拥有原本美好的自己。绝望的只想要两个人一起同归于尽,最好对方消失。
她是个好人,但是她也刻薄,看着一对新人,还在心里念叨两个人衣服品味很差,嘲讽一番。但是,她也知道人家真的幸福呀。
现在自己的想法也和刚刚毕业那会不太一样了。还没开始工作的时候,心里有很多美好的"宏图",简直像斯嘉丽觉得插着羽毛就能征服全世界一样。希望去最高档的办公区,在上海最繁华舒适的地段上班。但是,还没一年,我就发觉自己其实不是真的想要那种生活。我认清了自己的小虚荣,甚至觉得上海的大,忙,快都不是那么可爱了。这种尴尬简直无处安放。直到有一天,我偶然和大学时期的一个外教聊天。他是加拿大人,那时候正好看到加拿大大火就问候了一下,他很健谈,也问了我很多近况。我说我可能会离开上海,他说上海确实很大,而他从来都不是一个city person.不知怎么,这句话给我挺多安慰。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求婚的场景也挺有意思的。紧张的AJ准备向艾米求婚了,他把戒指盒从裤兜里逃出来,朝艾米扔过去,本来指望她接住的,但是很巧,正好砸到她的脑门上。然后AJ更紧张了,胡言乱语说了很多自己脾气古怪,没钱,也只是个不景气的书店老板等胡话。最后在艾米好心引导下,终于真的开始求婚了:"我可以向你保证有书,有交流,还有我的全心全意。"最终他们结婚了。读了这段,我觉得世界上任何求婚都可以是美好的。
中国现在年轻人求婚,更倾向于呼朋唤友一起,当众求婚,可能是我们向来喜欢热闹吧。我曾经也想过要尽量的浪漫,最好到永生难忘那种程度。好像现在想要的也变了,弄一个兴师动众的求婚,简直会尴尬。属于两个人的事情,但凡有爱,怎样都好。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一个触动就是卖书和卖书真的不是一回事。书里反复说,如果一个地方没有书店,那就不能叫一个地方了。但是如果以岛上书店这种书店为标准的话,恐怕很难有地方能够够格为一个地方了。我想起来在锵锵里面,许子东老师总是吐槽说,国内应该赶紧提高一下书店经营者的素质,都是些什么人在卖书啊。确实,岛上书店,或者扩大说书里提及的其他书店吧,卖书的人基本上都是有英语文学之类的学位的人。书店老板,以及销售人员会给你推荐适合你的书,像AJ还很不客气的说"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品味不错,但实际上大多数人并没有好品味,甚至很糟糕。如果由着他们自个儿来——他们会读垃圾书,而且分不出差别。"
有人引导着读书确实影响很重大,如果中学时期被老师逼着读《白鲸》之类的书作为课外读物,估计很多人都对阅读早早失去兴趣吧。在我印象里面,家里对我阅读也都是压制的态度,从小就知道读闲书是浪费时间,不务正业。抱着一大部格林童话的幸福感永远都伴随着被老爸强制关灯反省的阴影,还有感谢初二英语书刚好够大可以挡的住不是那么单薄的《傲慢与偏见》。直到现在,舒舒服服读一本书,也有人会问你怎么整天那么闲……所以很羡慕能有这样的书店的岛上居民,比如一个警察,通过AJ的推荐也热爱上阅读,并且最终继承发展了这个老书店。那么当下,又是什么在主导着我们的阅读呢?
这本书我恰好是在kindle上面看完的,书里这个古怪的书店老板,在女儿要使用电子阅读器看书的时候,大发脾气,古怪固执的很。我想像的到,如果他知道我是用这么个玩意儿看他的故事,应该会大翻白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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