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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书笔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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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

合上这个小说的时候,才确定苔丝不是一个植物的名字。单看小说的名字,有的译作苔丝,有的译作德伯家的苔丝,一开始真以为是作者对某种植物进行的描述,后来逐渐的了解到,这是一个受到欺辱的女子的名字,苔丝这词语本身就给人一种弱势的直觉,似乎受欺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然而在小说的最后,苔丝却把那个欺凌她的男人亚雷克给干掉了,毅然决然的回到她的爱人克莱尔的怀抱中,即使最后他们逃亡未遂,所感受到的幸福却是前所未有的。苔丝最后被处以死刑了,虽然作者在简短的最后一章只是那么一提,我觉得还是太过残忍,他本来在倒数第二章结束就好了,那时候,抓捕他们的人已经来了,而苔丝说,我准备好了,走吧。她平静的说道。

读以前的小说,总是对人物们所受到的那种束缚感到费解,像红字,那种束缚多半来自当时的宗教环境吧,不过现在想想,人们又何尝自由多少呢,宗教啊法律啊社会规范啊总是由不得人们在内心的指引下生活,命运则是同谋,扼杀人们幸福生活的同谋。命运饶有兴致的对苔丝进行戏弄。她是活泼可爱的少女,一下子成了未婚先孕的少妇,孩子生下来了,孩子又死了,她不得不独自一个人为孩子做祷告,她去远方打工,她有了新的爱情,往日的羞耻给她新的婚姻带来不幸,丈夫离她远去,她不得不艰难困苦的度日,幸好,后来克莱尔回来了,思想上的这个弯为什么这么难转过来呢,难道苔丝那持久的旷世的深厚的爱,也不能让他产生宽恕之心么,幸好他回来了,可是这个回归,苔丝等的.好苦啊。

可以说,这是诗化小说的代表。小说也是一个载体,有些东西不得不融入到小说中,才能真切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昆德拉的小说,是为了在小说中说明某个观点;哈代的小说,则是为了在其中建立一个意象,最温柔最触动人心的意象;劳伦斯的小说,在试图在其中描述某种情感,最细微最令人恍然的情感。哈代是把苔丝当作一首诗来写的,这从文中随处可见的诗意描写中可以印证。所有的景物都强烈的带着人物的或者作者的情感,就是描写一个猪圈吧,也不会让人感到一点不雅,这就是语言方面的能力了。这让整个苔丝,或者说整个事件,都笼罩在某种诗意的氛围中,因而令人难忘。或许哈代有在乡间的宁静的童年,所以才有那种自然而然的笔触,读之,能让人心灵平静,那种超出读书这种行为本身的平静。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2

其实有关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的故事,在文学作品中有很多,然而《德伯家的苔丝》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人公苔丝是位美丽、纯洁、善良的姑娘。作者笔下的苔丝有着独具特色的纯洁和天真。读完全书,我心的苔丝也成形了,她是位有着纯洁、干净气质的女子。

苔丝的出场写得很好,特别是她那扎着红带子的样子,让我无法忘怀,这是一位多么清纯、多么有活力的姑娘啊!“她是一个较好,齐整的姑娘——也许她跟别的几位比起来,不一定更好——不过她那两片娇艳生动的红嘴唇,一双天真纯洁的大眼睛,使她在容貌和颜色上,平添了一段动人之处。她头上扎着一根红带子,在一片白色的队伍里,能以这样引人注目的装饰自夸的,只有她一个人。”

“在这样年纪上的苔丝,只是一团感情,还丝毫没沾染上人生的经验。”“童年的神情,在她的面貌上,仍旧隐隐约约地看得出来。那天下午,她随着大队游行的时候,虽然看来身材高壮,面貌齐整,像个成年女子,但是实在有的时候,她二十岁上的样子,在她那两颊上能看到,她九岁上的神情,在她那闪烁的眼睛里能辨出,就是她五岁的模样,也还时时在她那唇边嘴角上,轻轻掠过。”作品对苔丝的美貌极力描绘,在脑海中印上了活生生的形象。

作品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用环境描写来反映人物的心理状态。在苔丝受辱前后,就有两段不同的对布雷谷的描写。布雷谷在苔丝受辱前,在她心中是“(这)是一处群山环抱、幽深僻静的地方。”“在这青山环绕的山谷里,那青渺的铜管声,就是唯一能听到的人籁。”这时的布雷谷是多么幽静、美丽。然而在苔丝受辱后,“这片山谷,从这个山顶上看,永远是美丽的;今天苔丝看来,它更美的可怕;因为每从上一次她的眼光落到它上面以来,她已经知道了,凡是有甜美的鸟歌唱的地方,也都有毒蛇嘶嘶地叫。她的人生观,也因为那一番教训,完全改变了。”

苔丝是那样的天真,那样的不经世事。就在危险来临时,她也全然不知。“(亚蕾)他隔着弥漫帐篷的缕缕青烟,看着她那引人作遐想而却不自觉的咀嚼动作。苔丝·德北呢,只天真烂漫地低着头看着胸前的玫瑰花,万没预料到,在那片有麻醉性的青烟后面,隐伏着她这出戏里那个‘兴风作浪,制造悲剧的恶魔’,就要成为她那妙龄绮年的灿烂光谱中一道如血的红光。”

苔丝生命中的不幸也从这里开始。苔丝与安玑在牛奶厂相爱,然而在他们结婚后,彼此说明自己的过失后,安玑对苔丝的态度大为改变,觉得苔丝不再是她所爱的那个人了。“他们两个人上面,却都笼罩着一团黑影,比克莱所看出来的还要深,那不是别的,那就是他自己的局限性。这位青年,本来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是最近二十五年以来这个时代里出产的典型人物。但是虽然他极力想要以独立的见解判断事物,而一旦事出非常,他却不知不觉地还是信从小的时候所受的训教,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

苔丝的悲剧是她所处的经济、政治和阶级地位的必然结果。其社会到的根源,主要是男性中心社会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苔丝对世俗成见陋习的态度从怀疑到否定,直到反抗,最后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3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4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5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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