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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芙蓉镇读后感范例

若水分享 1147

古华写的《芙蓉镇》,以文化革命为背景而写的长篇小说。读这本书,笔记我们怎么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芙蓉镇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芙蓉镇读后感1

今天晚上,我看了一部老影片《芙蓉镇》,它让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感觉到很震撼!可以说 是那个特殊的年代造就出了特殊的事情。

《芙蓉镇》,它以一个小镇上几个普通人物在“文化革命”前后十几年里命运的变化,从他们的个性不同程度的被扭曲、被异化,向人们展示了小人物在社会变革大潮中的踉跄足迹,以此来探讨极左思想的渊源,来反思民族的历史。由于《芙蓉镇》刻画了“文化革命”的动乱岁月,在当时曾引起很大争议,但谢晋力排众议,完成了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推动了思想解放和对动乱岁月的思考,并用艺术的形式向世人宣告了动乱岁月的终结。

在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的芙蓉镇,人称“芙蓉仙子”的胡玉音跟丈夫黎桂桂开了一个豆腐坊,以卖米豆腐为生。胡玉音美丽大方,待客热情,黎桂桂心地善良,忠厚老实,因此小两口的生意很红火。经过几年起早摸黑的劳作,夫妻俩用省吃俭用攒下的钱盖起了新房。落成之日,镇党支部书记黎满庚,南下老干部、粮站主任谷燕山和乡亲们都来祝贺。可这一切却引起了国营饮食店的女经理李国香的嫉妒。

不久,“四清”运动开始了,李国香当上了工作组长,一直对胡玉音垂涎三尺的“土改根子”二流子王秋赦成了运动的“积极”人物,他们二人狼狈为奸,大抓阶级斗争。结果胡玉音家被划成“新富农”,新屋被查封,黎桂桂也被逼自杀了。曾帮助过他们的黎满庚和谷燕山都受了牵连,黎满庚是因为自幼与胡玉音青梅竹马,早年为服从组织要求而与胡玉音分手,这时被认定为阶级界线不清而降职。而谷燕山的问题则是因为曾卖给胡玉音碎米,因而也被撤职了。在接踵而来的“文化革命”中,王秋赦又成为运动骨干,当上了镇党支部书记,而李国香却被赶下台,昔日以打击别人为乐的她脖子上挂了破鞋游街,也尝到了受侮辱的滋味。芙蓉镇笼罩在恐怖当中。

胡玉音成了富农寡婆后,处处受欺凌。在“文化革命”开始后,被命令每天和“右派分子”、原地区歌舞团编导,人称“秦癫子”的秦书田一起扫大街,秦书田给了胡玉音以真诚的关怀和帮助,同病相怜的两个人逐渐产生了感情,并不顾一切地相爱了。而此时李国香的问题忽然得到解决,她身兼数职,又恢复了从前威风显赫的嘴脸。胡玉音怀孕后,秦书田请求王秋赦批准他们登记结婚,不料因此惹恼了李国香,厄运又一次降临,秦书田被判刑20年,胡玉音也被判刑3年,因怀孕而监外执行。

从此,胡玉音更是忍受屈辱,挣扎求生。寒冬腊月,大雪纷飞,她因难产而险些丧生,多亏谷燕山拦下一辆军车,将她送到部队医院,才救了母子二人的性命。冬去春来,历史又一次发生了逆转,动乱的年代终于结束。秦书田和胡玉音得到彻底平反,一家三口终于团圆了。他们开办了胡记米豆腐店,直起腰杆开始了新生活,米豆腐摊前兴隆如初了。李国香又高升了,而这时运动分子王秋赦已经变成了疯子,他敲着破锣,终日嘶哑着嗓子叫嚷:“运动了,运动了……

芙蓉镇读后感2

这本书是以“文化革命”为历史背景的,书中的女主人公胡玉音则是文化革命中饱受冤屈的一个典型。

胡玉音在芙蓉镇上开了一家米豆腐摊子,因她待客热情,米豆腐好吃,所以生意兴隆,于是遭到了另一家饮食店经理李国香的嫉恨。此时正值文化革命时期,李国香利用职务之便将胡玉音打成“分子”,天天批斗。但胡玉音并未屈服,她在心底常说的话就是“活下去,为了我们的后人,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胡玉音坚强地活了下来。文化革命终于结束,芙蓉镇又恢复了勃勃生机,胡玉音成为了街办米豆腐店的服务员。

下面我来说说我的感想。读芙蓉镇时,我既同情玉音,又十分敬佩她。这个相信勤劳致富的女子,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财富,赚了钱,盖起了新楼屋,本应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当时的社会是不允许人富裕的,她被抄了家,成为“新富婆”。每当读到胡玉音被社会唾弃、遭到打骂的情节,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同情这个勤劳善良的女子,同时也气愤不已---要是李国香之类的坏人不曾出现就好了。我无法理解当时的社会现象和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胡玉音勤劳能干,凭自己的力量发家致富,付出就有回报,这是理所应当的,怎么就成了犯罪呢?

从另一个角度看,胡玉音是坚强的,这点让我十分钦佩。面对挫折、坎坷,社会的种.种不公平,她没有丧失活下去的信心,她把痛苦埋在心底,顽强地等待着这一畸形时代的结束,永远积极、乐观、向上。十年大革命,多少人经不起挫折的打击,最终自杀。而常常挨斗埃打得玉音,始终相信混乱的社会终将过去,新的时代终将到来。

胡玉音能承受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幸福时代的我们更不应屈服于小小的困难。想想胡玉音,我们有何理由不乐观、自信、坚强呢?

芙蓉镇读后感3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化革命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化革命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化革命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化革命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芙蓉镇读后感4

这个学期我看的小说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古华先生的《芙蓉镇》了。这篇十六万字的长篇小说,古华先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创作完成,而我,也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部小说,可见这部小说的魅力之大,我也确确实实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与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谈到《芙蓉镇》,我们就先得了解一下它的作者——古华。古华先生生于1942年,原名罗鸿玉,湖南嘉禾人。据资料记载:古华先生的家乡是着名的民歌之乡,那些饱和着痛苦、忧伤、欢乐和憧憬的民歌,给了古华最初的艺术熏陶。从农业专科学校肄业后,作为农业工人和农村技术员,古华在五岭山区一小镇旁生活了十四年,劳动、求知、求食,并身不由己被卷进各种各样的运动洪流里,经历时代风云变幻、大地寒暑沧桑。遥远的古老的山区小镇,苍莽的林区四时风光,淳朴的民风,石板街、老樟树、吊脚楼、红白喜庆、鸡鸣大吠。对古华有一种古朴的吸引力和历史的亲切感。与农民长期的共同生活构成了古华创作的深厚基础,也是他获得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古华阅读兴趣广泛,中外古今、文野雅俗,文史哲均在涉猎之中。古华虽然从五十年代末期开始学习写作,1962年开始发表短篇习作,但他创作的黄金时代却是在“三中全会”之后。他认为正是全会精神提高了他“认识生活的能力和剖析社会、人生的胆识”。《芙蓉镇》就在这个时期内创作的一部佳作,而他的创作成功也与他早年的生活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他曲折而又多彩的人生丰富了他的创作、成就了他的作品。

《芙蓉镇》描写了1963—1979年间我国湘南农村的社会风情: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农村经济刚刚复苏时,胡玉音在粮站主任谷燕山和大队书记黎满庚支持下,在镇上摆起了米豆腐摊子,发了点儿“小财”,并用积攒的钱盖了一座楼屋,但却被被李国香和王秋赦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查封,胡玉音被打成“新富农”,丈夫黎桂桂,黎满庚撤职,谷燕山被停职反省。接着“”开始,胡玉音更饱受屈辱,绝望中她和得到了“右派”秦书田的同情,两人结为“黑鬼”,秦书田因此被判,胡玉音管制劳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玉音、秦书田、黎满庚、谷燕山等人终于都摘掉了帽子,生活又回到了正轨。而王秋赦发了疯,每天凄凉地喊着“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成为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芙蓉镇》情节曲折,矛盾突出,在丑陋中反射出人性的完美,并揭露了左倾思潮的危害,歌颂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

《芙蓉镇》的人物描写也相当成功,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勤劳美丽、热爱生活、渴望爱情的胡玉音,以“癫”狂方式对抗这个“癫”狂时代的秦书田,“政治闯将”、灵魂扭曲的女人李国香,无知无能,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品行恶劣的“运动根子”王秋赦等等,都真实地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与社会的变迁,并在大的时代背景下通过芙蓉镇的小人物的典型故事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丑恶。

首先,人物是小说的灵魂。芙蓉镇虽小,但它是各种人物性格相交汇的一个小社会。人物性格刻画的深度,决定着作品的思想深度。因而,每人人物的个性愈突出,性格愈丰满,小说就愈能广泛深刻地再现社会复杂面貌。古华先生把人物的描写与整个时代大背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人觉得这是贴切,具有风格的社会内涵。其次,古华先生的取材也特别好。《芙蓉镇》紧扣当时的时代主题,充分地反映了人们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那场浩劫的态度。古月先生在对这段历史的再创作时以批判为主,但也不乏客观理性。正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除此之外,他的选材也是读者所感兴趣的、愿意接受的,不仅不向某些历史题材的小说那样较之无味,而且还能让像我这样的90后觉得耐人寻味。当然,小说之所以吸引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者写作技巧之高超。古华先生的语言生动、幽默、丰富、形象,在《芙蓉镇》中运用得恰到好处。“乌龟不笑鳖,都在泥里歇。都是一样落难,一样造孽。”、“王支书,我们,我们总还算是人呀!再坏再黑也是个人……就算不是人,算鸡公、鸡婆,雄鹅、雌鹅,也不能禁我们婚配呀!”奉书田这些话,有着鲜明的个性,通过生动的语言描写,一个备受磨难,混世、乐天,任打任罚,玩世不恭的小知识分子活生生的呈现在我们面前。“他生成就不是个正经八板的作田佬,而生成是个跑公差吃活水饭的人。两三年下来,他田里草比禾深,土里藏得下鼠兔。后来他索性算它个球,门角落的锄头、镰刀都生了锈。”这生动的语言描写将王秋赦好吃懒做、不事农桑、坐吃山空的特点写得淋漓尽致。另外,像“挖挖你的思想根源”、“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这些那个时代的标语,运用在文章内,使读者不仅不就得“过时”,反倒是作者语言幽默的一种表现,让读者在笑过这些无知、愚昧的话后,更是笑这个时代的无知与愚昧,起到了很好的讽刺效果。

总之,《芙蓉镇》的风雨是一个历史缩影,无论是它的主题思想还是人物塑造、情节构思、语言描写都是值得称道的。正是这成功的情节刻画与人物描写,使得《芙蓉镇》不愧为一部文质兼美的小说。

芙蓉镇读后感5

知道《芙蓉镇》是因为它经常和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等作品并列出现在各种“描写小镇风光”的书单中。读后我觉得这些书单有失偏颇,因为与其说芙蓉镇写的是地域,毋宁说是年代。

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同名电影由刘晓庆,姜文主演。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分别饰演的书中哪个角色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了对本书的阅读,很快便确定了刘晓庆饰演的是本书的女主角胡玉音。但是姜文究竟饰演的谁则困扰了我很久,因为书中在介绍过胡玉音后,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秦书田、王秋赦等几位主要男性角色粉墨登场,作者的笔墨却也几乎平均分配,无论戏份、与女主角的关系、人物形象等哪个方面,都难以找到男主角的决定性证据。

【文学比较】这种找不到男主角的阅读体验,像极了读《双城记》时的感觉,念及此,我独辟蹊径,大胆设想,是不是本书中哪个男性角色和《双城记》的男主角卡顿最像,谁就是《芙蓉镇》的男主角呢?当我读到“秦书田就圩圩都在圩场上露个面,有人讲他打草鞋卖,有人讲他捡地下的烟屁股吃。人人都喊他‘秦癫子’”,时,心里有三分确定。当我读到他甘作五类分子头目,被打成右派也仍有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论时,心中确定了五分。而在坟场与胡玉音的相遇,将两人的交集极度扩大则也让我心中的确信涨到了八分,直到读到他跳“黑鬼舞”,我终于有十足把握确定这个卡顿式的男人,这个颓废、乐观、机智、勇敢,在女主角面前有担当的男人便是本书的主角,而对照姜文给人的痞子性情和疯狂举止,这个主角的饰演者也是非他莫属。

【文学比较2】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动乱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动乱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文学比较3】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

【外一则】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大清早,雾气濛濛。芙蓉镇青石板街上,狗不叫,鸡不啼,人和六畜都还在睡呢,秦书田就拖着竹枝扫帚去喊胡玉音。彼此都是每天早起见到的第一个人。他们总要站在老胡记客栈门口,互相望一眼,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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