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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读后感600字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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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所以小编今天给大家分享有关于狂人日记读后感范文。

狂人日记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拿起他的散文真还担心读不懂,翻开第一页,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很长很长,分为好几篇,每一篇都是一天所写,就像是日记一样,从这个“狂人”的日记中,我们看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所有人都想着如何去吃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吃自己,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人,这个社会多么的无情和残酷,不顾亲情,什么都不顾,只是去想着如何去吃人。

联系鲁迅先生所处在的时代背景可见当时真是的社会就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人吃人,残酷黑暗,老百姓就像那要被吃的人一样,毫无防抗之力,而那时的政府就像是吃人的人,残酷无情。生活在这样之中的人除了折磨就是站起反抗,可是国人的心早已沉睡,鲁迅先生就是用这样的文章来唤醒国人的心,使中华民族站起来,奋起发抗。

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就社会,了解了那时的社会,是我对鲁迅先生这个人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狂人日记读后感2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人情的冷暖,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我在其中看到了以前人们的残忍,以前,在小孩很小的时候就受父母的影响,学会吃人,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比如: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还有城里杀的犯人,还有一个生老病死的人,用馒头蘸血舔,还真让人毛骨悚然。不是只有这些,还有哥哥吃妹妹,那时他的妹妹才5岁,那么可爱可怜的样子,他竟然忍心,你们想想当时的人还有人性吗?他们和那些有人性的动物有什么区别。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以前人情的冷暖。想想我现在是多么的幸福,有生病的人,他们家没钱,有多少人伸出援助之手去救他们,看看5。12地震又有多少人而伤心捐助。

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有情的人,我们要团结友爱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在别人伤心的时候,去安慰他;在别人失败的时候,去鼓励他……现在的我们还真是幸福!

狂人日记读后感3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狂人日记读后感4

小时候读过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是上初二时学的,而且老师把它当作重点课文来讲解,很是重视,但碍于当时自己的理解能力和感受力有限,对这篇小说还是不太懂,有很多地方自己都有疑问,但明白的是这篇小说无不透着阴沉的冷灰色调子,从当时语文老师讲课时沉重的神色可以看出,这的的确确是一篇悲剧,又是关于我们整个民族的悲哀史。

然而,今天,当我在图书馆那一排一排的书架中踱步时,不知怎地,我在摆放着鲁迅作品的书架前停下,就是这么的偶然,我随手从书架上抽出《鲁迅经典作品选》这本书,这本书收编了《呐喊》,《彷徨》,《朝花夕拾》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我翻开书,第一篇就是《狂人日记》,我对它既熟悉又陌生,带着经典重温的感情也带着向鲁迅先生致敬的感情又再次阅读了一遍,便把我思我想写在当下。

小说《狂人日记》中经典名句“我番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是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先说说小说的故事梗概吧:“我”有一名旧同学名叫昆仲,听人说他日前得了一大病,刚好我又适逢回乡探亲,于是顺道拜访这位故友,来到他家发现他不在,却从他的哥哥那里得知他已病愈,已赴某地候补,他哥哥把他生病时写的日记拿给我看,说是想给我展示他弟弟当时病得有多严重,而这日记的内容大致是讲他由于多年前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被乡里人包括他的哥哥视为异端,觉得他是一个疯狂的人,于是整天把他当鸡鸭一样困在房里,并且怀疑他哥哥跟乡里人正在密谋要吃他,他怕得要死,于是他去劝说他的亲哥哥不要吃他,并说你今天和乡里人吃了我,保不定明天乡里人也会把你吃了,因为在一群吃人的人中迟早也会互相吃尽,但是他的哥哥没有理会他,又叫他不要胡思乱想,尽管安心养病罢了,但他还是不相信他的哥哥,还把哥哥为他请来的医生当作是刽子手,总之他整天都不是怀疑这个就怀疑那个,他还怀疑妹妹的死也与他的哥哥有关,妹妹也被哥哥煮了吃了,妹妹那时可才八岁呀,哥哥何以这样的灭绝人性呀,他越想越痛苦,觉得这个世界是吃人的社会,几千年以来都是这样,他想想他自己血液里也流敞着几千年的吃人文化心里更无奈,更绝望了。最后他发出了求求孩子的呼声,从下一代起拒绝这种吃人文化。

整篇小说读完,给人一种扼腕叹息的感慨,鲁迅的小说真是对现实的批判到了极致。作品构思巧妙,语言直白简洁,故事内容发人深思,更重要的是小说的思想性很高,直得探讨。

要理解《狂人日记》,首先要弄清作者的写作背景和写作意图。我们都知道鲁迅生活在旧中国,大至是清末民初时期,在鲁迅的另一篇小说《药》中把这个时期形容为黎明前的黑夜,是最最黑暗的,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官僚主义相互勾结,残酷地压迫着人民大众,特别以封建主义为甚,用所谓的'三纲五常,仁义道德来禁固人民的思想,戕害人民的心灵,鲁迅用敏锐的触觉识穿人民一直顶礼膜拜的古久先生(古久先生代表封建礼教思想)的真相,使他萌生了用文学小说这种形式揭示丑陋的封建主义的想法,于是《狂人日记》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产生,它的存在意义就是要批判封建主义对人性的扭曲和残害。

小说的主体部分是昆仲发疯时所写的日记,日记的内容真的是让读者触目惊心,为我们展示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我本人觉得这个吃人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谁要是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本子,谁就要被吃。日记中说到因为昆仲在多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成了乡里人的异端,打击的对象,因为在乡里人心中古久先生一直是他们的崇拜对象,古久先生代表的是封建时代的三纲五常,仁义道德,岂容你乱用脚踹,出于对封建礼教的维护,于是乡里人包括昆仲的亲哥哥都对昆仲实施灭绝人性的精神折磨,这反映了封建卫道士对具有自我意识的时代先锋的恐惧,由恐惧变为憎恨,由憎恨变为报复。第二,这种吃人还表现在对下一代灌输封建思想,比如,在小说写到当昆仲在街上走时,发现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一样,脸色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们也这样,当我踹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本子时,他们还没出世呀,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可见封建思想像病毒一样不但横向漫延,还在纵向漫延着,我们的下一代,我们的未来正在遭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呜呼悲哉!所以在日记的最后,昆仲发出了求求孩子的呼声。

说说《狂人日记》的人物设置,我主要讲讲昆仲这一角色。日记是他写的,表面上看好像真的是出自一个患有严重强迫症病人的手里,但是这已经不再重要了,鲁迅目的是想用昆仲这种疯狂状态为我们读者呈现这个更疯狂的社会,昆仲这一角色代表的是具有自我意识的时代先锋,因为他不相信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所以他把它踹了,他只相信真理。他是一个斗士,勇敢地挑战封建卫道士,如他大声的瞧笑何医生,质问他的哥哥何以灭绝人性地吃自已的亲兄弟,并且指出,他们吃我,也会吃你,一伙里面,也会自吃,但是只要转一步,只要立刻改了,也就人人太平。鲁迅在小说中不但用昆仲这把手术刀解剖了这个荒谬社会,还把昆仲自身这把手术刀也作了一番解剖,小说中说昆仲最终明白自己的血液里也流敞着几千年来所积累下来的吃人文化,不禁暗然神伤,这反映了封建礼教思想的无孔不入,真是恐怖,但从另一方面看,即使我们有不好的传统,但这是可以改的,昆仲就是一个典范,这也暗示了我们的民族是有得救的,我们也从这里看到了一丝希望。

最后说说鲁迅先生吧,鲁迅是我国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和思想家,他开创了中国的白话文学,《狂人日记》就是中国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家乡,但当时祖国积贫积弱,列强横行霸道,大江南北无不处于衰鸿遍野的竟地,更重要的是国民精神的劣根性和奴隶性深深地刺痛鲁迅的心,因此鲁迅弃医从文,想用文学医治国民,他的作品就是要批判国民精神的劣根性和奴隶性,《狂人日记》,《药》,《啊Q》等是当中的名篇,不知有多少青年读了鲁迅的作品而觉悟而发奋图强。

如今,我作为中国新一代的年青人,一定要时刻警惕国民精神的劣根性,不但要自己警惕还要帮助别人克服,共同成长,使大家都成为一个个真真正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一同来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

狂人日记读后感5

作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现代短篇白话小说的《狂人日记》,初中时就曾被老师要求读过,但那时尚小,不曾懂得鲁迅先生的意图。头一回看的时候,都觉得背后阴阴阵阵,有一种看《十宗罪》的感觉,上了高中,再读此文,感觉自己读懂了一部分。

我觉得小说主人公“狂人”,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来,他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害怕,多疑。用现在的医学术语来说,也叫作“迫害妄想症”患者。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认为那是把他养肥好吃肉。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只是个心理变态。然而,鲁迅先生并不是在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犯病史。“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知识分子,一个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这些才是“狂人”形象的真正内涵。

据鲁迅先生说,这篇小说“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何为“弊害”?乃在“吃人”。对于这篇文章,我最钦佩的是鲁迅先生的构思,竟能想出用“吃人”来表现封建制度的害人之处。也确实,那时候的社会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黑暗笼罩,人们整天惶恐不安,他们无法起来反抗,因为在日夜不停的恐吓下,双腿早已发软,内心也丧失了站起来反抗的勇气,只能顺从地任人宰割,什么时候,自己的肉被吃完了,血也被喝光了,骨头都没剩下多少,才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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