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只被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野性变成狼的故事。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难得休息一下,把自己一直都想读完的一部小说,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杰克伦敦的作品。
以前考研的时候,心理烦闷了,去光谷图书城,在书架上发现了这部作品。盘腿坐在地上,看了大半个下午。这本书的中译本是82页,看了大约四十几页。英文原版是84页,单词和句子都很浅显,很容易理解。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他的父亲是圣伯纳狗,他的母亲是牧羊犬。他在法官家被偷走,做过雪橇狗,几经换主人。最后的主人是桑顿,一个善良而又言语粗鲁的淘金者。但他教会了巴克——爱。在他们淘金的过程中,巴克听到了远古的呼唤,同时那也是最野性的呼唤。主人桑顿最后被印第安人杀死,这彻底激起了巴克血液里残酷的杀戮。他为主人报仇。在一个原始印第安部落里,大开杀戒。最后他孤独的混入野狼群,并最终成为了首领。
冬夜来临,夜空因月色而朦胧,偶尔也闪烁着北极光,山谷中来了一群生灵,首领的头部和吻部有棕色的毛,宽阔的胸前长着一溜白毛,那就是巴克——不,那是他们的首领。
一声长嗥,群灵响应,他们飞奔,他们咆哮……
哈哈,那是他的家!
小说的文字很优美,即使中文译本,也没有以前读其他英文小说的中译本的佶屈聱牙的感觉。那些句子读起来让人觉得那么刚劲有力。
掩卷沉思,一个古老的民族,太过于沉重了,沉重的已经看不到原始的野性,听不到祖先的召唤。进化固然从低级到高级,但也有畸形。我很欣慰在病中,读完这部小说。你听,你看:
冲天的狼烟,奔腾的战马,翻滚的旌旗,铿锵的刀剑,伴随着翻江倒海般的呐喊,汇成一股势不可挡的狂颷……
哈哈,那是我的家!
流泪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看完《野性的呼唤》突然想写下观后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好久也没有的事了,记得这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做过的事,差不多快10年过去了吧。现在竟然发神经要写什么观后感,人真是难以捉摸。既然这样那我就首先说下《野性的呼唤》的作者吧:
杰克 伦敦原名约翰 格列斯 伦敦,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一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里长大,他十四岁小学毕业后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用以养家,二十岁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又因贫困辍学,一九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立即誉满全国那是他二十四岁,到一九一六年他年满四十时已经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地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的读者喜欢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地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野性的呼唤》的主角不是我们平时所看到的人,而是一只名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阐述了由文明到原始的过程,巴克生长在一个富贵人家,本来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一个穿红衣线衫的人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红衣线衫的人手里,在红衣线衫的人那里他知道了,大棒和獠牙就是法律,他以前所经历的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是一种障碍。在这里我不得不说巴克是聪明的,他知道他必须去适应社会,他吃饭时刚开始还按照以前的那种绅士吃法,可是转眼间他的食物已经被同伴们消灭干净,所以第二次是他比任何一个人(在这里我人为巴克具有人的思想,并且可以说比人更聪明)先吃掉,他被卖到新主人那里后必须出卖苦力,他很聪明,他知道他没法逃避没法不做,所以他很用心的做,很快的就做成了他们团队的领导,他很明白他所生活的环境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环境,只有让自己更强,自己才能生存,所以慢慢的他内心的一些潜能吧,也可以说是他本身就具有的,祖先遗传的东西被呼唤出来了,最后他在北方的草原上成为了一群狼的领头狼(狗)。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杰克 伦敦写的就是从文明到原始的一种过程,体现的却是现在这个社会的潜规则,当今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原始社会,说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其实就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比古时的资本主义还资本,从现在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出来,比如大学生就业问题,看看现在的公务员们有几个是一分钱没话靠的是真才实学,没有几个,在看现在的领导,不是有这么几句话嘛: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在一个说起来门当户对风气,说现在不在乎这个,其实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在乎。算了,不写了,写着写着就不知道上哪了,就是闲着无聊,随便说两句,现在的文明社会就是一种虚伪。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 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 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 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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