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优秀读后感
该小说以基督山扬善惩恶、报恩复仇为故事发展的中心线索,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小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情节离奇却不违反生活真实。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优秀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优秀读后感篇1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我最喜爱的是法国浪漫主义大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基督山伯爵》。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爱德蒙·邓蒂斯复仇的经过。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波旁复辟王朝时期,青年水手邓蒂斯遭受诬陷,蒙冤被囚十四年。逃狱后,他按狱友提供的线索,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了大批珍宝。于是,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逐一惩罚了陷害者。最后,他扬帆而去,不知所往。
这本书问什么让我如此喜爱呢?
首先,是因为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惊险刺激,具有浓厚的传奇色彩。小说以爱德蒙·邓蒂斯遭陷害而复仇的故事为主要线索,情节出人意料而又合情理,跌宕起伏,使我们和爱德蒙·邓蒂斯一起经历了大喜大悲。
其次,小说中的人物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主人公邓蒂斯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复仇者,他善良、聪慧,并且富有同情心,他的报恩同样激动人心。就连小说中的次要人物,如他的那些仇人们也不仅仅只是一个个坏人,他们同样有着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
最后,书中的景物也充满了神秘的色彩,海中的仙岛仿佛带人进入了神话般的境界,我真佩服作者大仲马那丰富而离奇的想象力。
因此,《基督山伯爵》成为我喜爱的一本书,让我百看不厌,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好人终究会一生平安,坏人终将自食其果。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优秀读后感篇2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优秀读后感篇3
花了2星期的时间看完了2年前买的《基督山伯爵》。当初喜欢这个是因为看了其改编的电影后,才有想读它原著的冲动。现在上班时间较多,所以拿起来好好看了一遍。
整个故事的发生就想一场暴风雨,整部书的前3/4都是为最后的1/4做铺垫,就像暴风雨来临前滚滚的黑云和密不透风的气息。而基督山花了近10年来苦心经营的复仇大厦在短短不到1年里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大仲马对整部书的严密性还是把握的相当好的。
《新基督山伯爵》电影的编剧则叫让人接受和简单,让人看后很满足。道格拉斯、维尔福和费尔南都死了,梅赛德斯最后也和爱德蒙在一起,而艾伯特却是基督山的儿子。最后,基督山一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拥有着数不尽的财富。
《基督山伯爵》原著故事情节则复杂的多,穿插了不少的人物与故事,而这些人物与故事则又是为主线来服务的。也许过于庞大的人物系统,导致了最后故事结局的牵强。具体就不细说了。总之,整部书还是不错的。说说书与电影结局的差别吧:费尔南自杀了,梅赛德斯一个人孤苦的活下去,艾伯特参军了;维尔福一大家子的亲人全死后,疯了;道格拉斯全家散了,自己也出逃了。基督山伯爵发觉自己的复仇所带给别人的痛苦把自己也给震惊后,最后决定饶恕了道格拉斯的一死;马克西米利安和自己心爱的瓦伦蒂娜在一起了;伯爵也和海蒂成为归宿。
关于德·莫塞弗(费尔南)一家。自费尔南在法庭上身败名裂后,书中说费尔南见到基督山伯爵原来是爱德蒙·唐泰斯后回家自杀,我刚开始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参过军、背叛过无数人、心思缜密的人会选择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从一个人的成长经历来说,像费尔南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就自杀的。后来回想起那时的他地位尽失、众叛亲离。这才明白:他们的社会文化就是——荣誉比生命更重要。这就不难理解梅赛德斯愿一个人孤苦地活下去,艾伯特明白真相后,像伯爵道歉并取消决斗,并最后改姓投军。而我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梅赛德斯是最可怜的,一个被命运作弄的善良的女人,正如她自己所说的:“……I have been so overwhelmed by the many storms that have broken over my head, that I am become passive in the hands of the Almighty, like a sparrow in the talons of an eagle. I live, because it is not ordained for me to die . If succour be sent to me I will accept it .”
关于基督山伯爵,自经历过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后,他就把自己变成一个上帝派来人间的复仇天使。为了复仇,“让肉体适应最剧烈的运动,让心灵适应最残酷的打击,训练手臂习惯于杀人,训练眼睛习惯于看人受折磨,训练嘴巴习惯于对最可怕的场景微笑。”最后当他的仇家一个一个家破人亡后,或是当他受过折磨的心满足后,便以一个虔诚的_的身份像上帝忏悔。
故事本身很好,好人必将有好报,坏人终究逃不了上帝的惩罚。但这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故事却是让人有些害怕。这种苦心经营的复仇似乎让我觉得比一时的贪欲、恶念还要可怕些。就犹如被折磨致死比一抹脖子要痛苦可怕些。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优秀读后感篇4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优秀读后感篇5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十九世纪中叶,这部小说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亦可谓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