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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理想国》简单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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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中也注重了人文素质的培养,提倡学习音乐,艺术,文学等等,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从而使心灵更和善美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柏拉图的《理想国》简单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柏拉图的《理想国》简单读后感1

读完了《理想国》,刚开始读的时候其实内心的冲击和情绪还是很多的。这本书前半部分在用批判性的思维在读。

首先,明白下面这些,初读《理想国》的人应该就可以平静一些了。理想国,它就是个“理想国”,不能够把它当做现实世界,用现实世界的思维,和普世价值观等去思考和对待。不用太较真。

也不能认为被冠之“理想”二字就是说明这个国度尽善尽美只是现实中做不到,读前四章的时候看到有些部分带有一定的愚民文化,也有完全不符合普世价值观和人文主义观点的地方。

所以,在理想国中,不能够用普世的思路来理解他们的思想,很多都是非现实的一种假设,很多地方的设计不符合人性,有些地方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也有很多地方令人无法赞同。

其次,走进理想国的国度。

理想国中的诗歌,曲调等艺术是被剔除了一些描写死亡的恐惧,悲伤,痛苦的内容,留下表现忠诚,善良和勇敢等的主题。理想国所描述的人性被剔除了人性的负面和人性之恶。理想国度的国度还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地方。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性情选择职业。想要寻求正义,应该先寻求一个国家的正义,然后再寻求个人的正义,先有国后有家。

这些是理想国的设计和蓝图。

其中,理想国中有对救治病人的观点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相符,与人文主义观点相驳,认为老弱病残没有生存和救治的权利。

也有在后面,关于男女的论述,体现了男女平等的理念,又实属难得。

如笛卡尔所说,人们的意见之分歧,是因为我们由不同的路径引导我们的思想,或者各人的思想不是针对同一件事物的缘故。所以,无论如何,有些地方持着与书中所描述的不同的观点,引发了我更加深入的思考。

如果你想要有更多的思考,读读《理想国》吧,尽管可能这不是这个符合人性以及真正理想的国度,但是里面也有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柏拉图的《理想国》简单读后感2

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是本质相同,大小不同的东西

所以只要证明城邦的正义是好的,就可以推出个人的正义是好的

那么什么样的城邦是好的呢?由城邦的各种要素推出,一个好的城邦应是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的。

假设审理案件是为了正义,那么正义就是为了让每个人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占有自己的东西,所以城邦的正义就是让每个人各司其职,拥有自己的东西,做自己的事。

如果城邦内三类人物护国者,商人,辅助者相互干涉,交换地位,便将使得国家步向毁灭。反之三者各做各的,即正义,才可以使得国家繁荣发展。

此说明城邦的正义是好的。

而个人的正义同样是指个人内部的理智,激情和欲望在自身内各司其职,理智起谋略,领导作用,激情协助和服从理智,帮助理智管理欲望,只有这三者按此分饰不同角色和职能,个人的内在才能和谐井然有序反之,如果各部分相互干涉,激情或欲望想起领导作用,则容易引发各种邪恶问题,如纵欲,怯懦,愚昧。

所以个人的正义比不正义更好。

柏拉图的《理想国》简单读后感3

理越辩越明,踮起脚尖便更靠近阳光。——题记

假期中,我第一次阅读了柏拉图的经典作品《理想国》,虽多有不解,但依然感触很深。这一本书是柏拉图的集大成之作,富含了他的哲理、经济思考以及执政见解,让后人可以看到这位思想家所追求的美好和节制。书中最主要的是对于正义和智慧的辩论,关于“理想国”这样一个完美的城邦,柏拉图有自己独到的看法。

首先,何为正义?与柏拉图辩论的三人分别给出了“正义即是欠债还钱”“正义是给每个人付出努力相同的报答”“正义就是善给予友人,恶给予敌人”这三个答案。相比之下,柏图认为正义是一种特质,而不是某一种行为体现的。如,头脑的作用本是控制身体的行动,那么瘫痪便是头脑失去了这种特质;思想亦然,思想本是让人行为正义,那么邪恶便是思想失去了原有的特质。自第二卷伊始,柏拉图便开始探讨一个城邦的“正义”。在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维度上讲,正义的界定要复杂许多。城邦的正义需要由它人民的勇敢、智慧和节制来体现,但这相对来说绝对的正义是很难实现的。因此,柏拉图给出了一个更为基本的定义,那么就是人们各司其职,守本分,不要僭越自己的领域。因为正义的人内心的灵魂和思想本不该互相干涉,所以城邦中的人也同样不该如此。对于柏拉图来说,品质的协调,人民的和谐状态便是正义的体现。每个人踮起脚尖,便能看到城邦的正义阳光。

谈到节制,柏拉图是不可忽略的一位人物。他主张节制的生活,节制的看待自己的欲望。在谈及“理想国”这个完美城邦时,他多次提及节制对于正义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节制呢?节制,指的便是“统治自己的快乐和欲望”,不让贪求快感成为人生的主要成分。节制可以让人的灵魂获得一种统治的力量和正确的秩序,柏拉图的幸福论的整体框架也是基于如此。让灵魂中较好的部分控制较恶的部分;让理性支配感性便是节制。

“渴望认知并靠拢完美的理念或形式”这是柏拉图所一直主张的,是他可以在城邦中尽可能看向阳光的条件。如理越辩越明,品性也是越修越真,比起一味追求渴望的事物,克制和保持距离永远不失一个好的选择。

柏拉图的《理想国》简单读后感4

《理想国》第一卷大体由三组对话组成。首先是苏格拉底与克法洛斯的对话,接着是与克法洛斯的儿子珀勒马科斯的对话,最后是和忒拉绪马霍斯的对话,讨论的中心议题是什么是正义。这三组对话中,与克法洛斯的对话以讨论老年问题为起头,逐渐引入了正义的主题,与后面两个人的对话是对这一论题的进一步深入。值得注意的是,克法洛斯和他的儿子属于商人阶层,而忒拉绪马霍斯是智术士,属于帝王师的角色,因此苏格拉底与他们的对话针对他们各自所属阶层的思维特点,运用诘问法迫使他们不得不认识到其对正义概念的错误认识。这则读书笔记仅分析梳理苏格拉底与珀勒马科斯的对话。

前面说过,珀勒马科斯出身商人家庭,所以他对正义的看法具有典型的商人思维特点,即总是把正义和利益、功用等功利性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在与苏格拉底对话的一开始,他沿用西蒙尼德对正义的定义,正义就是把欠每人的东西还给每人。苏格拉底问他,如果某人把某物交人托管,当他索回时如果他头脑不正常了,托管人是否还应该归还呢,因为托管人如果归还了,对他并无好处。珀勒马科斯意识到这个定义是有问题的,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应当归还的。于是他修改了正义的定义,即正义是朋友之间要相互帮助,做好事,决不做任何坏事。这意味着,如果归还朋友的东西,可能反而会造成朋友的损失的话,则不应当归还。苏格拉底马上发问,那么对仇人呢,如果欠了仇人的东西,应不应该归还?珀勒马科斯回答说应该归还,因为仇人之间所欠的,无非是一些坏事。苏格拉底借着对方的思路作了总结,西蒙尼德对正义的定义,实际上就是给与某人他所应得的东西,即应该给予朋友好事,给予敌人坏事,因为根据前面的定义,朋友就应该得到好处,敌人就应该得到坏处。

由此引入对话的第二个环节。苏格拉底进一步总结对正义的新定义,即正义就是对待朋友好,对待敌人不好。珀勒马科斯认可了这个新定义。苏格拉底继续发问,以检验这个定义是否妥当。注意,在这个环节,苏格拉底把究竟什么是正义的问题,转换成正义有什么用的问题。面对这个转换,珀勒马科斯丝毫没有察觉,更没有提出异议,这是因为他的商人功利思维的惯性在作崇,看待一件事情时,往往以考虑其功用性代替了对事物本身的思考。苏格拉底正是利用了他思维的盲区,来达到对他的引导。苏格拉底问,正义的人,在什么情况下最有能力去帮助朋友,损伤敌人?回答是在战争中。那么,不打仗时,正义的人是不是就没有用了呢?珀勒马科斯认为和平时期正义也还是有用的。苏格拉底于是举了几个例子,比如在下跳棋时,是正义的人有用,还是跳棋手有用?回答当然是跳棋手。又问堆砌砖块石头时呢?回答当然是建筑师了。这时,珀勒马科斯提出在用钱的方面正义的人是有用的。苏格拉底随即指出,在使用钱购买物品时,相关有专业知识的人要比正义的人更合适。珀勒马科斯只好退而求其次,说在保管钱时,正义的人是有用的。苏格拉底说把钱存放起来,也就意味着钱闲着,没有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在钱没用时,正义才有作用。珀勒马科斯不得不勉强同意这个说法。苏格拉底又用修剪葡萄的刀、盾牌、里拉琴等例子,来进一步说明正义在每件东西被使用时无用,在它们闲着无用时才有用。推理到这个地步,珀勒马科斯又只得无奈地承认“也许如此”。至此,苏格拉底对话的阶段性目的达到了。他做了小结,说如果正义只能对无用的东西有用,那就决不可能是有价值的东西。也即从功用的角度来探讨正义问题是此路不通的,由此又转入对话的第三个环节。

在第三个环节的一开始,苏格拉底为了巩固以上结论,稍稍退后一步,用几个例子说明即便正义的人在保护钱财时是有效的,但同时也可能成为有效偷窃钱财的窃贼,进而得出正义仿佛是某种窃取的艺术,尽管是对朋友有益而对敌人有害。这个结论显然是荒谬的,说明如果我们坚持从功用的角度来论证正义的话,推论到最后难免会得出荒谬的结论。这时候珀勒马科斯已经晕头转向了,可又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说,“我已弄不清我自己刚才所说的话了。”但他仍然坚持正义是给朋友利益,给敌人伤害。

苏格拉底这次又从朋友、敌人的定义入手,来说明这个定义的不可靠。他说,朋友可能会是表面上看起来有用,事实上并非如此,敌人也是这样。那么,就有可能使好人成了敌人,坏人成了朋友。这个时候,就会因为朋友是坏人而伤害朋友,因为敌人是好人而帮助敌人,这一结果显然与上面的结论(也即西蒙尼德的意思)相悖。珀勒马科斯说,这是因为没有正确地给朋友和敌人的概念下定义。他说,应该好人是朋友,坏人是敌人,用这个认识对正义的概念进行新的修订,即正义是做对朋友有利的事,如果他真是好人;做对敌人有害的事,如果他真是坏人。珀勒马科斯认可了新的定义。

但是,苏格拉底有了疑问,“一个正义的人能伤害任何人吗?”珀勒马科斯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正义的人对那些敌人和坏人就应当予以伤害。苏格拉底问,音乐老师能让人失去乐感吗,骑马教练能使人失去骑马艺术吗?珀勒马科斯认为不能。那么,苏格拉底反问道,有正义的人倒能使人失去正义?如同热的功能并不能使物冷却,而是与之相反;干的功能并不能使物潮湿,而是与之相反;那么好的功能也不可能使物受损,而是与之相反。有正义的人是好人,所以伤人并不是正义者的功能,不管对方是朋友还是敌人。非正义者才具有伤人的功能。苏格拉底最后作了总结,那些凭着“把所欠的东西还给每一个人是一件正义的事”的观点的人,从而认为有正义的人应该给敌人造成伤害,给朋友带来利益。这样的认识并不明智,不正确,伤人绝不是一件正义的事情,只有那些专制者之流,或是某个认为自己拥有大权的富豪才会这样认为。至此,珀勒马科斯同意了苏格拉底的观点,否定了自己局限于商人思维,而从功用的角度给正义下的定义。但是,以上的对话仅仅推翻了对正义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顶多说明了正义不是什么,但正义究竟是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于是,对话进入到下一个阶段,苏格拉底与忒拉绪马霍斯的对话。

柏拉图的《理想国》简单读后感5

读完《理想国》第一卷,我感觉到心中有许多疑惑。也许是第一次读这种对话体的书的缘故,脑子里总会带着很多原来的读书习惯,希望读到某个截点的时候,可以停下来总结一下作者意图表达的观点,然而这种意图总是落空。因为至少在这一卷,我们看不到作者对于观点的任何直接陈述和论证,有的只是两个人在对话。然而,即便我们追寻着这本书的主角——先贤苏格拉底所说的话,我们也会发现,很难找到任何实质的观点,只有一些看似是苏格拉底所支持的观点。关于正义,苏格拉底到底是认为它是有用还是无用?苏格拉底真的认为“心怀正义的人显然是某种窃贼”吗?还是说,他认为“正义的人根本不能伤人?”

就在对于问题的疑惑之中,我渐渐发现了一个真相:苏格拉底只是在提问,从来没有提过任何自己观点。是的,整个对话的开始,就源于苏格拉底对于克法洛斯的一个质疑:偿还从他人那里拿回的东西到底算不算正义的定义?

对于克法洛斯的这个定义,我们读者初次读到时,恐怕不能发现有什么问题,甚至会十分认同。但我们为何在跟随着苏格拉底的问题进行思索之后,会忽然发现这个定义事实上是极度荒谬的呢?我认为,其实是因为我们从未严密仔细的思考过“正义到底是什么”这样的问题。

杀人偿命是正义么?如果这个杀人者是为了防卫他人侵犯呢?如果这个杀人者杀人行为本身是执法行为呢?即便不属于前面两种情况,偿命能救活死者么?让一个母亲的眼泪汇入另一个母亲眼中就算正义么?

先把正义放一边,思考一个简单一点的问题。笔的定义是什么?是用来写字的物体?石头也可以在树上写字,手指咬破也可以写字,这些也是笔么?船的定义又是什么?在水上漂浮的载人工具?那竹筏算不算船?可以容纳一个人并浮在水面大盆子算不算船?气垫船这种近似于飞行状态,算不算漂浮?它有是不是船呢?

事实上,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都有值得推敲的地方。我们会发现,其实生活中许多我们熟悉的事物,我们在认识它的时候我们依赖的只是前人告诉我们的结论。就如同,珀勒马科斯对西蒙尼德的结论的引用。可事实上,他最后发现他自己都不了解西蒙尼德真正想说的是什么,自己从未检验或思考西蒙尼德的结论,却已经在使用它了。坦白讲,这种状态是愚昧的,并且我们很多人都如珀勒马科斯一样,在遇见苏格拉底之前从没发现自己的愚昧。

如果我们想摆脱愚昧,就必须先正视自己的愚昧,并发现自己的愚昧,即知道自己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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