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模板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政治《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
教学目标
目标1:学生能够说出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
目标2: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目标3:能够叙述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保护。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难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及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过程
投票选“小偷”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合计,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想一想:
以上这起案例中,侵害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名誉权、人格尊严权)
想一想:
以上这些行为中,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人格尊严权
以上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霸王合同”中的工人受伤后无人赔偿;
“非法拘禁”限制了人的人身自由;
“恶作剧”被摔得同学受伤;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都属于人身权利。
什么是人身权?它可分为哪两大类?
人权首先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什么是人格权?
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则带来,死则带去)
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人身自由权
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
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 --肖像权
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
请你来评一评这三个人的说法。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权(内容、作用、法律规定、侵权行为)略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女儿可以怎么办?为什么?liuxue86.com
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例中刘大妈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你还能列举哪些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略
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
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有何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 服装厂的老板娘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
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非法使用童工
为什么法律禁止使用童工?
(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2)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
《宪法》
《刑法》
《民法》
《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参加勤工俭学算不算童工?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开快餐店的张老板让放暑假的儿子来店里帮忙。14岁的儿子由于个子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小,于是有人投诉到街道说他非法使用童工。他对此感到很困惑,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
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知道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非法侵害;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能力目标 提高正确识别生活中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的行为的能力;初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能力。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增强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意识。
教学重难点
重点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难点 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教师:同学们认为在人的一生中什么是最重要的?
2、学生回答后,出示一个“财主和乞丐的故事”,引出今天的课题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板书课题)
二、5分钟自学,思考下列问题:
1.什么是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2.为什么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
3.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4.为什么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
5.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6.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做?
三、师生互动,探讨新知
(一)人身权利(方法:提问学生,边问边点拨归纳知识)
1、什么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答:人身权利。
2、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内容?答:人格权和身份权
3、什么是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内容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4、什么是身份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身份权是人们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 ,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
5、小组合作:把人身权利的层层构成用框架结构显示出来。(学生小组活动后展示成果,老师用多媒体展示)
(二)人身自由权
1、出示2个案例进行分析
(1)小满同学在教室丢了新买的iphone6S,他怀疑是班里同学所为。为弄清事实,也为了还大家一个清白,老师打算对每个同学进行搜查,大家觉得怎么样?
思考:“老师要搜查,该怎么办?为什么?”
(2)在期末英语考试中,李斌同学向15岁的王强同学索要选择题的答案,遭到了王强同学的拒绝。下午数学考试前,李斌以请教数学题目为由,把王强叫到家中,并将其反锁在房间直到数学考试结束。
思考:①王强的什么权利受到侵犯?
②事后王强会怎么做呢?
③结果又将会怎样?
2、根据上述二个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人身自由权的含义是什么?
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2)人身自由对公民的重要性有哪些?
答: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3)法律怎样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答: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如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三)生命健康权
1、出示漫画和案例,分析:漫画和案例中的人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
答:生命健康权
2、抢答下列问题:
(1)生命健康权的含义是什么?答: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受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2)我国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即生命健康权有什么重要性?答:A、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但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B、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人身权利。
(3)你还能列举哪些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3、案例分析:据兰州晨报,兰州3岁女童嘉嘉,因屡次尿湿裤子,惹怒亲生母亲杨某,她不顾女儿痛苦哀求,狠狠抽打孩子幼小的身躯,最终孩子被一脚踹倒在地,失去知觉,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在医院,杨某痛哭流涕后悔不已。目前她已被检方批捕...
思考1:嘉嘉母亲为什么被检方批捕?
思考2: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还有哪些因素?
答: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吸食、交通事故。
请搜集一些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案例与大家分享。
思考3:我国法律为什么要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思考4:你知道哪几部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4、出示可立克公司雇用童工的案例
(1)提问:可立克公司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答:雇用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
(2)你知道我国法律对童工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吗?
(3)小组讨论:A、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B、未成年人参加勤工俭学算不算童工?
5、知识拓展:暴打小偷违法不,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