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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税收策划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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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税收策划案例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税收策划案例1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各项要求,全面规范市局纳税服务工作,既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具体指引,也对税务干部开展纳税服务做出基本规定,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二、责任分工

纳税服务规范的宣传工作由纳税服务中心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各分局、各科室负责做好具体的落实工作。其中:

纳税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工作;负责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信息宣传工作。

办公室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沟通,以及宣传信息稿件的编写工作;负责税收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资料和宣传横幅的印制;负责门户网站的宣传工作。

各分局负责做好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三、宣传活动安排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以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12366热线以及微信为主要宣传载体,以新闻报刊为重要的宣传渠道,具体的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纳税服务中心要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税收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单;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

(二)各分局要利用12366短信平台以及“税企通”群发信息,告知纳税人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

(三)办公室要通过电视、网页、报纸等其他形式进行宣传,告知纳税人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分局、各科室应充分认识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主要措施和具体做法,积极引导纳税人对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的预期,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税收策划案例2

(一)明确活动主题。总局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这一主题直观地表述了税收、发展、民生之间的联系,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感恩小平。地税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为宣传重点。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的职能作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激励考核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密切与各级国税部门协作配合,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批针对性高、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辐射力和渗透力。各单位应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附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填写《税收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扎实抓好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地税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地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宣传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二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纳税人和民生改善“两个大局”方面取得的成效。三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政风行风中取得的成效等。

(二)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涉税舆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关切,做好突发舆情事件的快速应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提升攻关能力,从源头上消除涉税舆情。

(三)改进宣传作风。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把握群众脉搏、倾听群众呼声,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打造宣传精品。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鲜活朴实的文风。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在税收宣传过程中增加纳税人负担。

三、努力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一)健全宣传保障机制。要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税收宣传“两手抓”,充分调动系统上下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严格按照《四川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形成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下去。

(二)适时开展特色宣传。要根据不同阶段税收中心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策划和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地域性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把时代精神、税务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创新型宣传活动项目,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三)整合充实宣传力量。要加强向地方党政领导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税收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要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宣传力量,采取以会代训、以评代训和专业培训等有效方式,提升税收宣传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覆盖面大、影响力强的优势,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实现部门力量和社会资源的互补,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

(四)及时报送宣传信息。各扩权县局要及时向省局报送税收宣传活动信息,各单位应按期向市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的情况,及时报送重大新闻线索,以便市局统筹安排宣传力量,适时推出内容新、价值高的重大活动和重点新闻,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地深入开展。

税收策划案例3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年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健 县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 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 义 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 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 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乐永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 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20年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20年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 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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