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宪法日》教育主题班会总结
认真学习宪法知识勿做法盲。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国家宪法日》教育班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宪法日》教育班会1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我校法治治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从201_年11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 四、活动安排
(一)加强活动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学习,让宪法深入师生心中。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以及有关《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我校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丰富活动组织形式:
1、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活动。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标语,大厅内播放法治专题片等,各班充分利用班级多媒体组织观看法制宣传视频,各班制作一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黑板报,宣传宪法知识,传播正能量。
2、学校召开“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进一步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
3、各年级各班利用本周周一班会时间,召开一次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让广大同学养成良好的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4、持续推进网上宪法学习活动。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推进“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做到人人争当“宪法小卫士”,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宪法日,以实际行动纪念国家宪法日。
5、认真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地设立分会场,我校将按时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 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营造仪式感,让广大同学感受宪法的尊严。
6、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进行宪法学习宣讲活动。
五、活动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各年级要从实际出发,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要积极动员全体师生的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校园学法用法的氛围。
3、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帮助师生解决身边的涉法问题,引导师生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教育教学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满足师生的法律需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国家宪法日》教育班会2
今年12月4日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认真落实教督字[2018]236号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充分利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本校《“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20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在学校组织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的同时,各班组织学生阅读并记录法制宣传标语。具体内容可以参照以下几条:
⑴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⑵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⑶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⑷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法治学校建设
⑸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⑹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⑻学法律 讲权利 讲责任 讲义务
⑼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⑾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 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2.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并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图片展览。
3.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
4.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五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5.12月1日—12月15日,继续悬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6.建立学生、老师、家长“三位一体”的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7.开展“12·4”法制宣传日中小学升旗宣誓活动。
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和2018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因此,请各班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附:
_小学“12·4”法制宣传日中小学升旗宣誓仪式
宣 誓 词
我们是新时代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面对庄严的国旗宣誓:
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国家宪法日》教育班会3
主题:“知法、懂法、守法”
时间:12月6日
参加人数:65人
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加深入的认识法律。
内容与形式:
采用抢答的形式,考题围绕基本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具体形式:
参赛选手共12人,2人一组,分为6组。比赛共分为3轮,第一轮淘汰2组(得分最低),第二轮淘汰2组,剩下2组参加第三轮比赛,决出冠亚军。
题目:
第一轮:
1.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它不是一种官职。
a 官职 b 职务
3.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5.《宪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我国《宪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8.公民更改姓名,必须向公安机关变更登记才有效。
9.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b)
a联邦制 b共和制 c 单一制
10.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上是(a)
a三级制 b四级制 c五级制
11.我国行政机关“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是指国务院。
12.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轮
1.判断题: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能称为犯罪分子。 (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名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已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住、惩罚为主的原则。”
5.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6.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他们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三轮:模拟法庭
老王和老张家共用一堵围墙,有一次老王家的树的树根从围墙下面钻到老张家的地面上来了,破坏了水泥地,于是老张把老王告上了法庭。
(同学们在激烈的讨论中未达成一致,最后求助于同学家长〈律师〉)
判决如下:
假设种树人为甲,被人破坏土地的人是乙。
案例所出现的问题在民法上称为“相邻关系”。
即甲在自己的院子里种树,因树根伸延,危及影响了其邻居乙的围墙安全或正常作用。乙方要求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应当说乙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能成立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因树根对其围墙造成的不安全的影响,并应当赔偿其损失。
民法上所谓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比邻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建筑等)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森林、水源、道路等,使用、处分时,相互间应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的关系。在本案中,就是甲所种的树不能影响到乙的建筑的安全,如有影响就要给予一定的限制,即消除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只顾自己而影响他人的便利安全。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这的利益; (2)公平合理;(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按照以上原则,本案的处理中应尽量从公平合理、并兼顾甲乙各方的利益,同时考虑树对美化环境的好处,如果该树对美化甲乙双方的环境都有好处,而双方的围墙不涉及危及乙方建筑物安全的,则可考虑协商解决——拆除围墙,让绿树给甲乙美化环境或再由甲方给乙方一定的补偿。
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树已危及自己住家的安全,不同意拆除围墙,执意要甲方将树移植,则也可考虑由甲方将树移植到不影响乙方围墙的地方,并负责将乙方的围墙修理好。
总之,处理相邻关系应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在做到绿化美化环境时也不能影响相邻方乙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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