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安全用电通知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职工宿舍安全用电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工宿舍安全用电通知
各工地员工:
1)宿舍内不准乱拖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热器,不准有明火。
2)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职工进人有章可循,外来人员不得过夜。
3)工地的临时宿舍应当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规定,达到相应的'通风、采光等要求,电线、电光源等硬件设施应当满足施工人员生活的基本需求。
4)工地的临时宿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每个宿舍区张挂,使每个施工人员都知道。在此基础上工地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宿舍安全用电通知
为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提高学生的文明自律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素养和文明行为习惯,针对目前部分学生违章用电的情况,学校重申:坚决禁止学生在宿舍违章用电的行为。
目前,学生在寝室使用电脑等已经对用电负荷造成很大压力,如果部分学生私拉电线和私改用电线路,使用电炉、电饭锅、热的快、电褥子、电吹风等电热器,会使用电负荷急剧增加,导致宿舍楼内的不安全因素大大增加,随时随地都有引起火灾的重大隐患,对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构成了巨大威协。
我校过去有的学生因为违章用电已导致宿舍起火,大连市兄弟院校也有因学生违章用电导致火灾发生的案例;前不久沈阳某大学生宿舍也因违章用电引发火灾,酿成悲剧。
本学期,我们发现有的学生私改线路窃电和违章使用加热器,有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也反映,我校学生宿舍窃电和违章用电情况严重,要求学校加强管理,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为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我们决定对学生宿舍的违章用电进行清查,要求有私拉私改线路的于10月30日前报告宿舍管理中心,由宿舍管理中心恢复原状,将不追究责任;对目前存有的加热器要在10月30日前拿走或自行处理。以后,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违章用电,只要在宿舍内发现违章电器就被视为违纪行为。对违反本通知精神的将按照《大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屡教不改者,学校将加重处分。引起火灾的将给予记过处分;后果严重者,除赔偿损失外要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直至追究责任。
宿舍安全用电通知
夏季来临,天气较为干燥,容易发生宿舍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宿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行政管理中心将加强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定期对宿舍安全进行检查。
一、检查分组成员
由宿舍管理员、水电工以及保安员抽调人员组成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组3-5人;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月至少开展1-2次地毯式排查,对园区所有宿舍进行检查;
24小时不定期对园区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抽查;
三、相关说明
1、宿舍安全检查重点包括宿舍用电安全、违禁电器、物品的存放和使用。
⑴用电安全隐患包括:私自牵拉电线、使用劣质排插、人离宿舍未切断电源、排插用电设备等摆放在床铺、棉被、纸箱等易燃物上等;
⑵违禁电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功率大于800W的用电设备以及煤气罐、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⑶宿舍内安全隐患行为:乱丢烟头、在易燃物品上点燃蚊香、使用明火等;
2、在宿舍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
⑴所有违规电器、物品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没收处理,对于被收缴次数达到2次(含)以上的当事人,该违规物品不予归还并给予当事人记小过1次;
⑵一切因个人行为导致存在宿舍安全隐患的,情节较为严重的,一经核实,予以当事人记大过1次;
⑶检查结束后,对于收缴情况及责任人归属统一制作表格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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